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
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187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落实本学年从学前到普高中职阶段贫困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现将我县学生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学生资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责任,按规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学校内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学校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形成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落好。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全国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已经面向社会开放,以方便广大群众查询政策和结果。各校要对本校的资助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文件科学规范,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切合本校实际,经得起社会检验,为资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各校要完善机构和人员配备,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资助工作,资助经办人员分工实行AB岗制度。配齐配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确保资助工作人员能够掌握政策要求、熟悉工作流程、精通系统应用。做好新老交接,确保新接手的经办人能够准确掌握政策、熟悉工作流程、精通系统应用。各中心校要注重基层一线人员能力建设,针对重点环节以及容易引发矛盾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能力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政策熟、业务精、能力强的学生资助工作队伍。
二、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一)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杂)费,不得“先收后退”,确保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校要按照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精准确定学生的困难等级;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特殊困难群体要及时进行关注,重点予以保障。学校在认定过程中,要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不能要求学生或监护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基层证明材料或加盖基层印章。各校要加强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做到诚实守信,在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时,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三)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各校要用好线上、线下两条宣传主线,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充分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深度讲好学生资助故事,不断提升学生资助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要把握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要上好“两节课”、组织好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及诚信知识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要注重挖掘资助典型案例和资助故事,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宣传,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用好系统,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一)全面做好系统应用工作。各校要全面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确保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系统数据将作为2025年绩效考核、资金预结算、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新学年各项资助评审材料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校务必按照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按照《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一览表》(见附件3)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并报送有关材料。
9月20日前上报《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各校盖章后以PDF方式上传)和《2025-2026学年学校资助机构人员信息表》到749289@qq.com。9月25日前上报《2025年秋学期申请资助学生信息表》、中职和普高资助名册至811741735@qq.com,学前和义教阶段资助名册发送至749289@qq.com。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