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4-04-24 14:01 信息来源: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 我要纠错 【字体: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规范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分为每年3000元、2000元二档发放。其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其他困难类型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章 基本申请条件与评审程序

第四条 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第五条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农村低保、残疾学生、重大疾病;

3.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4.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5.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6.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第六条 评审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级要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成立由班主任、班、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应不低于全班级人数的15%),评审认定家庭困难等级,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

(三)学校评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办公室,负责资助的日常工作。各班级上报的评议结果由学校资助办公室成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集体研究审定,经学校评审委员会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四)学校公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资助办将评审结果报县教育局。

第三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下拨后,由教育局通过社会保障卡、学生资助卡等将助学金按时打卡发放到学生手中。

第八条 教育局打卡发放成功后要及时发放《资助金发放告知书》通知家长和学生,了解具体资助类别、资助金额和发放卡号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在助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并终止其当年度助学金的发放。

第十条 休学、退学或保留学籍者,其国家助学金停发。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

                                 2023年9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免学费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县教育局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实施办法:

一、成立领导组 

  长:杜显忠

副组长:刘双喜 汪本应 邵江徽 张勇 潘定稳 

  员:各处室 各年级部主任 各班班主任

  资助办

二、严把对象审核关

免学杂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审

评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级要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成立由班主任、班、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应不低于全班级人数的15%)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

(三)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办,负责资助的日常工作。各班级上报的评议结果由学校资助办公室成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集体研究审定,经学校评审委员会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四)学校公示

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资助办将评审结果报县教育局。

三、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为做好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学生精准识别,确保应助尽助,要求各班级对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全面摸排,采取学生申报、班级确认、学校核定的办法做好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学生的认定。各班级要区分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进行统计。 资助中心按唯一类型统计的原则,对四种类型中同时属于两种及以上类型的学生,按照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先后顺序进行唯一填列,不可交叉重复。

对于原建档立卡学生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资助措施。

四、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落实的精准度,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统计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报瞒报。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规范程序,逐级统计。 我校在每个学期初部署开展统计,及时如实填报《 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情况统计表》,并及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时将统计表报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及时发放,严格督查。

免学费采用直接免除方式进行,杜绝先缴后退现象。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全面精准,对于休学、退学或保留学籍者,其学费减免资金停发。原建档立卡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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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成立安徽省舒城中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

一、领导组人员组成

  长:杜显忠

副组长:刘双喜 汪本应 邵江徽 张勇 潘定稳 

  员:各处室 各年级部主任 各班班主任

  资助办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以校长为组长成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资助资助办实行AB岗工作机制

二、具体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免学费资助、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滋惠计划)、校内资助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此要高度重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照标准,实施规范操作,认真做好宣传教育、资格审查、资金发放工作。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

                                                         2023年9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校内资助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每年从事业性收入中提取不少于3%作为校内资助经费,单独设立帐户,专款专用,用于校内生学费减免、助学金、奖学金和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等。

二、本实施方案资助的学生,是指已录入我校的正式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

三、本实施方案资助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校内公示后无异议,可获得校内助学金、减免学费、困难救助等资助。

四、资助生资助每学期申请办理一次。

五、学生资助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1.享受校内资助的在校贫困学生必须是品学兼优,学习勤奋刻苦,自强自立,奋发向上,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家庭经济收入低,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贫困生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详述家庭经济状况。

3.贫困生中建档立卡的对接县贫困人口数据库;残障家庭的,应有当地残联证明或民政部门证明;身患严重疾病的有医院证明;孤儿应有社会福利证;其他的要出具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办(街道办)、县(区)民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4.贫困生申请书及证明材料送交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写出书面意见并将初审后的材料汇总签署意见后送交总务处复审。

5.总务处对贫困生申请作出复审。复审必须严格、公正、公平、公开。复审的内容包括:

1)申请理由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2)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的规定;

3)在校表现是否良好,生活有无奢侈现象。

复审时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可召集任课教师、同学等座谈,也可采用校内公示的办法进行。

6.总务处对复审情况拟定资助意见,提交校长办会议集体研究。

7.学校对受资助学生进行张榜公示一周。

六、发放、管理与监督

1.会计室通过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学生资助卡等将资助金打卡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学校资助办上报教育局,并录入全国资助系统。

2.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对违规及弄虚作假者的处罚

1.学校对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申请人及各级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申请人必须真实反映家庭情况。对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资助的,经查实除必须退赔还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3.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端,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将取消资助资格。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

2023年9月

关于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没有设立奖学金的说明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内资助资金倾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确保在校学生顺利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学校不设立奖学金

 

 关于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没有设立助学贷款的说明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中,不符合设立助学贷款条件。

 

    关于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没有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的说明

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中,对于特别贫困的学生每年最高可以获得3000元国家助学金,1700元免学费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也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倾斜,为不影响正常学习,我校没有设立勤工俭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