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第一中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体育课安全管理、实验课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宿舍安全管理等)
舒城一中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全体师生都应努力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
第四条 门卫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条 进校联系业务、公务、探亲访友等外来机动车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说明进校理由,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进出校门。对于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的车辆,学校事先通知门卫,可以免于登记。
第六条 定期进校经商营运的外来机动车辆(校方购物免费送货上门的除外),经门卫审查同意后进出校门。
第七条 其它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第八条 校园内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学习驾驶机动车或试刹车。
第九条 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都必须听从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严禁超载、超限(宽、高)、超速行驶;禁止噪音、废气超标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十条 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过期牌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十一条 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行车
第十二条 学校正大门禁止停放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家长接送学生应在校方规定地段。
第十三条 校园内夜间原则上不得停放个人的机动车辆。特殊情况需要停放的,由个人采取安全措施并负责车辆安全。
第十四条 为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第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追逐打闹。
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车辆应在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七条 非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必须慢行,遇到上、放学高峰时间必须下车推行。
第十八条 行人在走廊、楼梯要靠右行走;不得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游戏;不得成群结队行走。
第十九条 非机动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应当有序地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
第二十条 对于不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管理,妨碍执勤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经济制裁。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校门卫、执勤人员应当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勤。
第二十二条 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舒城一中教学安全制度
一、教学区及教学设施安全
1.各班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右行礼让,不得拥挤起哄,不得相互推攘。
2.各班要教育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在楼道上打跳喧哗,更不得追逐嬉戏。
3.各班要每天检查教室内的各种教学设施及电器线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防安全事故。
4.各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及各学科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并及时维修教学设施,保障教学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及安全性。
5.放学或下自习时间,各安全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认真组织学生上下楼梯。
二、课堂安全
1.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每一堂课的教学,做到课前课后清人,课间有序,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导处,并做好记载和处理工作。
2.体育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体育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随身带有钥匙、小刀等硬物。
(2)教师要课前课后整队清人,组织有序。
(3)教学内容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进行,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
(4)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5)要做好动作示范及学生练习的组织保护工作,严防教学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3、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实验员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于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认真组织学生预习实验内容,让学生对实验内容及步骤熟记于心,并教会学生必要的实验安全知识及处理安全事故的知识;上课时先讲实验要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上课过程中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课前预习,课间认真实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4.其它需上室外课的科目,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填写室教学课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三、全校师生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教导处将对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期终考核,如因自身疏忽或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者,有关责任人将负完全责任。
舒城一中实验室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一、实验前,学生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步骤。掌握基本原理,并写出预习提纲。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小组就位,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调换小组,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三、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严禁高声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得私自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实验室。
四、认真听讲,实验时必须按照步骤、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进行。
五、实验必须遵守实验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危险现象,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和实验员进行处理。
六、实验完毕,清洁好仪器,排列整齐,收拾干净,经指导老师和实验员验收允许后方可退出实验室。
七、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报告,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并按《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八、在老师指导下注意用水、用电及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出现不安全故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舒城一中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健康,杜绝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食堂服务范围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服务范围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制作和销售食品。
2.禁止向学生出售烟、酒等不利于学生健康的物品。
二、价格质量要求
1.主食要足斤足两,做到价格适宜,严格按规定标价销售。
2.副食种类按不同季节选配,要做到有营养、味道好、新鲜、卫生,高、中、低档搭配。
3.主副食品要明码标价,学校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按核准价格销售。
三、食品卫生要求
1.对主要原料(油、米、盐、面、肉等)实行定点采购,供货单位必须各种证件齐全,做好进货、发放使用记录。
2.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的食品,如有违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不混杂,副食品和调味品分开储藏,不使用未经洗涤、消毒的餐炊具,不使用白色泡沫餐炊具。
四、食堂环境卫生及工作人员管理要求
1.食堂周围环境要保持卫生、安全,与外界隔离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2.食堂内部环境整洁、规范,无老鼠、无苍蝇、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室内无油垢,地面无污物,无蜘蛛网,窗明几净。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出售食品时要戴口罩,使用工具售饭,不得提供塑料袋和一次性饭盒。
4.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师生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
5.餐厅卫生要保持清洁,随时保持地面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桌椅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搬动,保证使用完好。
6.食堂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7.学校每周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例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五、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
1.食堂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粗加工制作间、消毒间、更衣间,有符合要求的废弃物存放设施,照明、通风、抽烟装置符合要求。烹饪间和烧火间要严格分开。
2.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保洁设备,有够用的冷藏设备,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设施。
3.配备足够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做好食堂内防盗、防火、用电安全工作。
六、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菜谱菜价公示制度,每日及时制定菜谱,并将菜谱、菜价及时公布上墙。菜谱的制定要做到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价格适中。
2.严格采购食品验收登记制度,食堂采购的所有食品,均应经过验收并及时登记,建立完善的档案备查。
3.食堂学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食堂情况,考核食堂各项责任目标。
4.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师生所购饭菜票要出具票据,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学接受食堂管理委员会和师生的监督。
5.实行量化管理。学校对食堂饭菜分数量、质量、卫生、服务态度、保证供饭时间五个方面制定管理细则。由食堂管理委员会每月考核一次,评出好、中、差,综合评议后,纳入学校管理。
6.召开学生生活座谈会。对食堂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方法提出意见或建议,学校整理评议后反馈到食堂,限期改正。
舒城一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后勤人员要熟悉业务,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2.负责所有水电气设施的保养、检查,确保用水、用气、用电正常安全。杜绝漏水漏电事故发生。
3.遇到特殊天气时要安排人员专门守护、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4.学校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有专门人员排除,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并做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装维修任务。
5.查抄水、电、气表,并就水电管理及时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
6.每周对各个科室、各个班级的及时关灯情况进行检查、公布。
7.每天对学校各个用电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点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留有记录,确保用电安全零事故。
8.对各个用水用电用户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杜绝用水用电不入表等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立即上报学校研究解决。
舒城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园安全、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各处室、各年级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义务消防队职责》《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组建兼职消防队伍,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学生会负责组织每期至少两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加强兼职消防队伍技能训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学生科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学校学生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保障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正常有效,保证疏散通道不堵塞、被占用;及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做到在室内装饰装修中不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规范装饰装修过程管理;强化用电线路、器材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禁止超负荷供、用电,禁止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规范煤气管道巡检,发现泄露,速关阀门并通知专业部门维修。
5.加强校园防火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全校师生应做到不玩火,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损坏、圈占或遮压消防设备设施,不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及时向老师或相关人员举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相关处室和人员处理;发现火警、火灾险情,迅速按规定拨打119报警电话;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消防标志;火灾袭来迅速自救逃生。
四、其他规定
1.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警、火灾。
2.学校发生火警、火灾,相关人员必须按通知迅速赶到现场,启动应急预案,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者按学校和上级相关规定处理。若触犯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处罚。
舒城一中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