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茶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舒茶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202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安徽省教育厅《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舒茶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1.小学1、2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2. 3至9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3.7至9年级可根据实际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4.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
5.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检测等其他各类考试。
6.初中毕业年级在下学期可组织1-2次模拟考试。
7.初中除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8.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为4-5个等级。
9.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10.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
11.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12.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