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舒茶初级中学2023年春学期学生资助(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3-11-19 21:44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备注:1.原则上上学期认定资助对象本学期继续享受,学校可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本学期新增受资助学生要评议认定;2.休学、辍学和复读学生不享受资助;3.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直接享受,不需认定和申请。其余特殊群体学生按程序评议认定后享受资助;4.各普高自行接收人籍不一原建档立卡学生,接收学校自行解决资助资金,确保应助尽助;5.幼儿园不具有办学资格,原建档立卡学生是无全国学籍号的幼儿,接收幼儿园自行解决资助资金,确保应助尽助;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学校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7.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本人无需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