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舒茶初级中学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4-11-23 18:01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县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
编号 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发放形式 备注
1 幼儿园国家资助 经县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幼儿园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幼儿、支出型困难家庭幼儿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幼儿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幼儿。 800元/生·年 分学期由县教育局通过惠民直达系统统一打卡发放到涉农卡上
2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寄宿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 分学期由县教育局通过惠民直达系统统一打卡发放到涉农卡上
非寄宿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寄宿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
3 普通高中 普高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中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平均2000元/人·年,我县分二档2000、3000元/人·年,原建档立卡学生执行最高档。 分学期由县教育局统一打卡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上
4 普高免学费 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省示范高中1700元/生·年,市示范高中1400元/生·年,民办高中700元/生·年, 直接免除,分学期执行
5 中等职业学校 中职国家助学金 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平均2000元/人·年,我县分二档2000、3000元/人·年,原建档立卡学生执行最高档。 分学期由县教育局统一打卡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上
6 中职免学费 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直接免除。 直接免除,分学期执行
备注: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学校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2.休学、辍学和复读学生不享受资助;3.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舒城县教育局
2024年8月

备注:1.原则上上学期认定资助对象本学期继续享受,学校可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本学期新增受资助学生要评议认定;2.休学、辍学和复读学生不享受资助;3.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直接享受,不需认定和申请。其余特殊群体学生按程序评议认定后享受资助;4.各普高自行接收人籍不一原建档立卡学生,接收学校自行解决资助资金,确保应助尽助;5.幼儿园不具有办学资格,原建档立卡学生是无全国学籍号的幼儿,接收幼儿园自行解决资助资金,确保应助尽助;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学校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7.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本人无需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