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茶镇中心幼儿园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舒茶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24年春学期)
根据舒城县教育局舒教人【2010】1号关于印发《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和舒茶镇中心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09】,为调动我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方案机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园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幼儿园副园长、保教主任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负责做好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考核,以及绩效工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三、发放对象
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根据县局有关政策,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人均990.00元作为发放标准,由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五个部分构成。其中班主任津贴占10%,考勤津贴占25%,课时津贴占5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占10%。
五、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
根据班额大小,班级管理,学生成绩等进行量化打分,依据考核得分折算应得班主任津贴,每月班主任津贴标准为20人及以下每月25元,21—25人每月30元,26—30人每月35元,31—35人每月40元。全年按9个月发放,在总量控制内,实行奖优罚劣,实际所得的班主任津贴等于或小于上述标准。
(三)考勤津贴
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奖励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病\事假(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分别扣10元、20元,旷课每节扣10元,幼儿园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各种会议、活动等),每次缺席一次扣5元,按月累计。
(四)课时津贴(工作量)
1、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全园教师周平均授课时数。
(2)副园长、保教主任工作量每周折合1/2天,餐点报账员工作量每周折合1/4天。
2、满工作量补贴
课时津贴总额(55%)减去实际课时3元/每课/每周),余额则按人平均,作为满工作量补贴给每位教师。
3、超工作量补贴
代课补贴:每节课补贴10元,由保教主任统一安排。
(五)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1、教育教学常规奖
根据每学期中心校及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备、教、批、辅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分三个格次,每个格次各占1/3,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2、教学质量优质奖
参加上级举办各级各类微课、课件制作竞赛以及玩教具制作等获奖,发放教学质量优质奖,奖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教科研质量优质奖
各种优质课评选、教学大奖赛、论文评选、文章发表等,根据获奖类型由各校研究决定。
4、竞赛指导奖
学校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知识或技能竞赛,根据级别、获奖等次等,适当奖励。
六、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上述每一项发放总额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每一项发放总额中,若有不够的各项统筹安排或每月按在岗教师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幼儿园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搞有偿培训、乱收费、乱征订、乱推销,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经组织批准脱产进修的;
6、事假超过3个月以上的。
八、本方案的执行期从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
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