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山七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体育课安全管理、实验课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宿舍安全管理等)
山七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体育课安全管理、实验课、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山七镇中心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门卫值班制度。学校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乘车。
3、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4、鼓励离学校附近学生上下学步行到校,不骑自行车、电平车上下学。更不准骑车带人。
5、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社会接送车辆的监督力度。不准使用无牌无照车辆及车证不符车辆。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不乘超载车。
6、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山七镇中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据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引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帐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搀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担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教导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
山七镇中心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
2、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决不允许私自调课。
3、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中途不得离开课堂。
4、进班上课时先清点学生数,如有缺勤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学生去向。
5、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维护班级纪律。
6、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语言文明、批评适度,避免因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7、课堂教学中,教具学具(特别是剪刀、圆规等)使用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做到严格规范操作。
8、在课堂上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安全处理。
山七镇中心学校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上课老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老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经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整个实验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上课教师要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山七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每天安排好管理人员做好进出库登记工作。
2、每天坚持做好饭菜留样和记录。
3、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工作。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4、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分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领导小组报有相部门,并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5、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存。
山七镇中心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在上课时要清点学生数,如有缺勤应向班主任问清学生去向。
2、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3、教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教师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4、上课时教师和学生要尽量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5、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学会正解的运动技术自我保护。
6、体育课中如有出现学生受伤情况,教师要视情况轻重及时舒缓或送医院治疗。
山七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按照“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后勤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消防安全,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2、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3、对本单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4、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山七镇中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安全方面,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山七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总总则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社区部门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楼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楼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7、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9、对违反宿舍防火安全相关制度的,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例执行。
四、宿舍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辅导员、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教学系和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报修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7、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8、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公寓辅导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发现问题及时和公寓科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包括汽枪)、弹药、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公寓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严禁学生擅自去动宿舍配电装置,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担。
11、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辅导员和舍务老师、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12、学生如有违反条例,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制度执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