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七镇中心学校2026年度秋学期七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9-01 16:01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持续推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促进教育公平,根据《舒城县2026年度秋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本校办学行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七年级分班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教育环境,让本校每一位新生及家长都能切实感受到教育公平,全面提升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学校将把每一名新生全部录入分班系统,保证全体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不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二)公正公开原则。本校“阳光分班”工作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做到学校“阳光分班”方案公开、分班程序公开、分班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的监督。​

(三)均衡配置原则。力求本校每个班级的师资配备合理均衡,确保各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严禁以实验班、重点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严禁将竞赛成绩、证书证明作为编班依据。分班时各班级的学生名单随机生成。

(四)平稳持续原则。分班以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不得随意转学。特殊情况必须转学的须经我校与对方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并在拟转入学校均衡分班;对于分班后补登记或转入的学生,须根据本校“阳光分班”方案,进行随机分配。​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依据均衡原则和县教育局的工作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包括年级预计班级数、师资力量、学生性别比例等情况,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本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公开程序。8月26日前,将本校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中分班的程序和方式通过学校公开栏、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将分班时间、地点、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提前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通知新生家长。

(三)全程监督。8月30日上午,“阳光分班”现场,邀请责任督学、本校教师代表、新生家长代表、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参与,现场见证分班过程,现场公布分班结果。安排专人进行全程影像记录,存档备查。阳光分班后,学生在班级情况接受家长委员会的长期监督。

(四)及时公示。分班产生的最终学生名册(含对应的班主任)在当天第一时间通过学校公开栏、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并将分班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备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学校 “阳光分班” 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书记和校长是 “阳光分班” 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山七镇中心学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仕仂  王勇

成员:张学银  许照军  傅必虎  俞克清  黄杰       

(二)广泛宣传。8月26日前,加大对“阳光分班”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公开栏、家长会、微信群渠道,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和纪律要求,消除家长疑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的全程监督和督查,积极配合本校责任督学的全程参与和指导。

(四)严明纪律。依托全省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投诉平台,在校内公布咨询监督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五、日程安排

(一)8月20日前,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学习《舒城县2026年度秋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8月26日前,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统一模板,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让新生家长知晓分班有关情况。​

(三)8月28日前通过学校公开栏、班级微信群等渠道公开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和分班程序。​

(四)8月29日,固定教师团队。汇总年级学生名单,根据学生数和班额确定班级数,确定班主任人选和班号,均衡配备各班学科教师。当日将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五)8月30日上午,现场开展“阳光分班”活动,现场公布“阳光分班”结果。​

(六)9月1日,正式开学。

 

山七镇中心学校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