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燕春初中教学教研(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

发布时间:2024-03-28 12:25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燕春初级中学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

燕春初级中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立目的: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工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了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先进,使广大教职工享受优劳优酬,制定本办法。

 

二、奖金来源:学校从寄宿生补助抽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奖金。

 

三、奖项设置:

(一)、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奖

1、抽考学科奖励:根据教研室抽考科目,我校与查湾中心校、平田中心校三所初中进行评比。综合成绩(平均分占60%,及格率占40%,下同)居晓天片学校第一名的学科,学校奖励该科授课教师400元,第二名200元。若获教育局学科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学校在此基础上再奖励授课教师与教育局同等的奖金。

2、非抽考学科奖励:我校每学期末综合成绩居晓天片学校第一名的学科,学校奖励该科授课教师300元,第二名150元。

(二)、九年级中考奖

1、学生成绩奖(集体奖)

1)、学生达舒城中学统招线,以每人2000元的标准奖给班级。若学生居居原晓天片学校第一、二名或全县前100名,学校再追加1000元

2)、学生达舒城中学定向线,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奖给班级。

3)、600分以上的学生,以每人300元的标准奖给班级。

说明:以上学生人数不重复计算。

2、学科成绩奖(个人奖)

方案一

1)、中考科目综合成绩(包括体育)居原晓天片学校(不含七星学校)第一名的奖励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若中考学科获教育局学科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学校在此基础上再奖励授课教师与教育局同等的奖金。

2)、单科最高分奖:中考科目单科成绩居原晓天片学校(不含七星学校)最高分的奖励授课教师200元。

 

方案二

1)、中考科目综合成绩(包括体育)居原晓天片学校(不含七星学校)第一名的奖励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若中考学科获教育局学科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学校在此基础上再奖励授课教师与教育局同等的奖金。

2)、单科最高分奖:中考科目单科成绩居原晓天片学校(不含七星学校)前10名的每生奖励授课教师400元。中考科目单科成绩居原晓天片学校(不含七星学校)前20-30名的每生奖励授课教师200元。

3)、单科及格率奖:中考科目单科及格率居原晓天片学校(不含七星学校)前3名的奖励授课教师500元,中考科目单科及格率居原晓天片学校(不含七星学校)前4-6名的奖励授课教师300元。

4)、单科平均分奖:中考科目单科平均分居原晓天片学校(不含七星学校)前3名的奖励授课教师500元,中考科目单科及格率居原晓天片学校(不含七星学校)前4-6名的奖励授课教师300元。

 

说明:

1、中考集体奖金分配办法由该届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协商制定。

2、综合成绩居原晓天片学校倒数第一的学科不参与中考集体奖金分配。

3、教学常规检查奖:

从备课、计划、作业量及批改、课外辅导等方面通过期中、期末两次教学常规检查,综合得分一等奖(2人)奖励200元,二等奖(3人)奖励100元。

 

(三)、教研成果奖

1、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奖励

各类竞赛包含:教师参加各类各级优质课评比、课件制作、实验操作考核、课题研究及其他教学业务基本功比武等。奖励如下: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300        500       700       1000

二等奖     200        400       600       800

三等奖     100        300       500       700

2、竞赛辅导奖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100       150       200       250

二等奖    80        120       160       200

三等奖    60        90        120       150

 

说明:

1)、所有的竞赛必须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2)、教师同一比赛,按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计奖;学生同一次系列比赛多人获奖,按最高级别记奖,不重复计奖。

3)、所有奖项必须以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和文件为准

 

(四)、教育教学优秀个人奖

1、优秀班主任:每学期评选2名优秀班主任,每人奖励200元

2、优秀后勤奖:每学期从后勤人员评选2名优秀后勤奖,每人奖励200元。

3、优秀管理奖:每学期从管理人员评选1名优秀管理奖,每人奖励200元。

 

(五)、特殊贡献奖

对为学校发展带来巨大荣誉或贡献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由校集体研究决定。

 

备注:

1、以上个人奖励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为以后评先、评优、职称晋升依据之一。

2、本办法由教代会通过后执行,最终解释权由校长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