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春初级中学2024教师培训(教师培训通知、组织实施等)

发布时间:2024-07-04 09:50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燕春初级中学继续教育

(国培计划、公需科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2016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山七镇中心学校继续教育(国培计划、公需科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培训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培训目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整体提升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课堂教学(保育教育)能力。

二、组织分工

   长:叶之军(全盘工作)

副组长:华德宇(本部联系人)

            储宁成(小学部联系人)

  员: 陈永改(活动组织安排)

            黄建青(活动后勤保障)

 

三、培训对象

燕春初级中学继续教育(国培计划、公需科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培训项目学员。

四、研修内容

根据国培计划安排,联系我校乡村教师实际需求,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探讨根据学科特点构建整合的教学模式,构建高效课堂,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五、流程和活动安排

   中小学教师培训时间根据县局文件安排。

六、培训模式

采用集中培训,理论讲座的培训模式。即通过国培计划、公需科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等方面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提升。

七、培训经费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6]2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6]653号)文件精神执行。

八、考核评价

参训学员培训考核评价以考核参训教师培训参与度与达标课考核为主。考核结果按参训教师2项考核成绩累积计算,按考核分数分别确定等次。

                                     

山七镇燕春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