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燕春初中2024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发布时间:2024-10-10 09:05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燕春初级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根据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六安市、舒城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生及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入学、升学,现就2024年舒城县山七镇燕春初级中学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学入学、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胡贤柱 副组长:华德宇  员:储宁成、郑先和、黄建青、查晓燕、陈永改、贺勇

 

三、 具体安排

 

(一)一年级、初一年级: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6周岁以上适龄入学生、年龄15周岁以下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入学生、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包括三石寺村、燕春村、程河村、柯湾村、要元村。

 

(三)报名登记

 

1、一年级新生及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的适龄入学生或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入学、升学的,持户口簿、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登记。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入学生、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2492日前到我校报名登记。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六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92日前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舒城县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舒城县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826日——92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827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827日—829

 

3、验核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确认卡”:830日上午核验燕春小学、燕春乡小学、燕春初级中学; 830日下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入学生、应届小学毕业生;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教育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准备录取通知书(831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92日):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92日上午 一年级、初一年级新生报到;

 

292日下午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适龄入学生、应届小学毕业生;

 

3)、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五、 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24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六安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舒城县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舒城县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24630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山七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舒城县小学、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舒城县小学、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燕春初级中学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24年一年级、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县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一年级、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小学、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27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2024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27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纳入中考成绩;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新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燕春初级中学二楼教导处办公室

 

话:8460326

 

舒城县山七镇燕春初级中学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