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山七镇中心幼儿园听课评课制度(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5-03-18 10:33 信息来源:舒城县山七镇中心幼儿园 我要纠错 【字体:  

                    山七镇中心幼儿园听课评课制度

 

一、教研组长提前三天通知执教者,执教者按照课程计划准备活动。

 

二、 教研组长组织组内的教师一同参与。

 

三、课后教研组长根据《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及本园《课程质量标准》,组织听课教师就相关研究内容进行共同研讨,并给予执教者书面反馈意见。

 

四、组内听课每学期不少于8次,每学期末汇总听课记录和反馈意见。

 

五、每位教师每学期的听课数量和记录反馈的质量列入工作考核。

 

六、 评课应以激励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与鼓励。对于存在的问题既要态度明确,又要积极建议,真诚帮助同伴提高课程实施能力。

 

七、听课活动后请做好以下资料的收集与汇总:执教者的活动教案;研讨活动的记录;活动质量评分表。

 

八、每学期末将听课评课活动情况汇总及每次公开课活动资料一起上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