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山七镇中心幼儿园巡课和推门听课制度(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
山七镇中心幼儿园巡课和推门听课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制度,建立由园长带班值班、巡查制度,巡查由值班人员负责。
巡课情况应当场与教师平等交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巡课情况及时与学校领导交换意见,提出建议,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提高幼儿园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促进教师与幼儿园领导、教师与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借鉴,不断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实施“推门听课制度”。所有课堂一律开放,幼儿园领导、教师无须事先招呼,可以课前5分钟进入课堂听课;园内教师也可进课堂听课。
二、执教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听课而随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策略。
三、推门听课的领导、教师必须按《幼儿园听课评课制度》要求进行评价,填写听课笔记。听课时做到“一听二看三评四访五谈”。“一听”即听课,“二看”看教案,“三评”即双方在一起以平等协商的态度,以促进教师改进方法、提升教学水平为目的,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四访”通过访谈幼儿更加全面地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幼儿的需求,“五谈”即针对幼儿反映的情况和教师交换意见,促进教师不断反思教育方法,不断改进自己的教育行为。
四、经检查若发现上课无课前准备的老师将在教师月考核中予以扣分。
五、本制度于2023年9月1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