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山七镇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舒城县山七镇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饮食习惯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孩子以后的成长健康情况,幼儿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需要严谨周到。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幼儿每日食用的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保健医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9.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10.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1.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12.非厨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