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棚镇中心学校2025秋学期“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舒城县河棚镇中心学校2025年度秋学期
“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持续推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5年度秋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皖教组秘电〔2025〕12号)的相关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分班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教育环境,让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学习机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学校把报名的新生全部录入分班系统,全体学生均参加“阳光分班”。目前一年级设置2个班级,七年级设置2个班级。
(二)公正公开原则。学校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组,书记、校长任组长,成员责任督学、副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一年级和七年级所有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2025年秋学期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做到方案、程序、结果三公开,接受家长、学校、社会监督。
(三)均衡配置原则。力求每个班级师资配备合理均衡、各班学生人数基本一致、性别比例基本一致,不设所谓的“实验班、重点班”,分班时各班级的学生名单随机生成。
(四)平稳持续原则。分班以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对于分班后补登记或转入的学生,须根据学校“阳光分班”方案,进行随机分配。
三、工作流程
(一)公开程序。“阳光分班”前,将此实施方案通过学校网站、校公开栏和2025年新生家长群(此群涵盖了2025年一年级、七年级所有新生家长)向家长公开,将分班时间、地点、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提前通知新生家长。
(二)全程监督。 “阳光分班”现场,学校邀请2025年“阳光分班”工作领导组所有成员、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教育局驻点人员等现场参与,现场见证分班过程,现场公布分班结果。全程影像记录存档备查。阳光分班后,学生在班级情况接受家长委员会的长期监督。
(三)及时公示。分班产生的最终学生名册、班主任名单、授课教师名单在当天第一时间通过学校网站、校公开栏和2025年新生家长群向社会公示,并将分班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备存。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加大对“阳光分班”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公开栏、2025年新生家长群、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和纪律要求。
(二)强化督导。学校责任督学全程参与和指导,并主持分班仪式。
(三)严明纪律。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河棚镇中心学校: 0564--7229726
舒城县教育局: 0564-8661641,0564-8669881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在分班过程中存在违规的将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五、日程安排
(一)8月20日前,制定《舒城县河棚镇中心学校2025年度秋学期“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二)8月21日上午,学校将“阳光分班”实施方案送至县教育局审核。
(三)8月26日前,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让新生家长知晓分班有关情况。
(四)8月28日前通过学校网站、校公开栏和河棚镇中心学校2025年新生家长群等渠道公开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和分班程序。
(五)8月29日,固定教师团队。汇总新生名单,根据学生数和班额确定班级数,确定班主任人选和班号,均衡配备各班学科教师。当日将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六)8月30日上午,学校现场组织“阳光分班”并公布“阳光分班”结果。
(七)9月1日,正式开学。
舒城县河棚镇中心学校
2025年8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