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母桥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舒教人[2009]19号)和《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舒教人[2010]1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严格执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距离。
二、分配对象
按照舒教人[2009]19号文件规定,绩效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核算办法
每次发放的为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计6个月,每月人均按上级规定数额确定。
四、项目设立
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课时(工作量)津贴、教学常规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和中考奖励。
五、计算方法和标准
(一)班主任津贴:
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一并纳入绩效工资中管理,不再分设。班主任津贴七、八年级每班每月120元,九年级每班每月130元,小学各年级每月110元(半年按5个月计算)。
(二)考勤津贴:依据2014年3月7号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张母桥镇中心学校考勤考绩管理方案》执行。从下学期开始,班主任迟到将实行阶梯性扣除。
(三)工作量津贴:按具体细则将所承担的各项任务折合成课时,平均及平均课时以下的,每课时按4元计算工作量津贴,超课时部分(超课时必须为实际授课课时,不包括照顾和其他增加课时),每课时按5元计算工作量津贴,工作量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行政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常务副校长、副校长按全部任课教师周标准课时平均数的100%计算;教导主任、副总务主任(主持本部总务工作)为80%;小学部部长为70%;工会主席(本部)、团总支书记、小学部教导主任为60%;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X。
2、教辅人员按全部任课教师周标准课时平均数的100%计算。
3、对老教师的照顾:男55周岁、女50周岁每周加计1.5X ; 男57周岁、女52周岁每周加计2.5X。
4、任课教师学科系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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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课时计算方法(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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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段 |
年级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体育 |
地理 |
生物 |
音乐、美术、信息、劳技、思品等 |
初中 |
初一、二 |
1.3 |
1.3 |
1.3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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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 |
1 |
1.05 |
1.05 |
0.9 |
初三 |
1.4 |
1.4 |
1.4 |
1.3 |
1.3 |
1.3 |
1.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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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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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小学1-6 |
1.2 |
1.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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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跨学科或年级 |
初三 |
1.2 |
1.2 |
1.2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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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一 |
1.15 |
1.15 |
1.1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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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0.8 |
0.8 |
0.8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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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6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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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注:学科教师选一科为主科另选一科为跨学科,第三科以上只计算课时。
5、其他工作及临时安排的工作量(以下课时为标准课时)增减标准:
A.参加月考、期中(末)监考每一节次为2课时,阅卷一次为4课时,出卷一科次为5课时。安排未到岗的扣除相应标准的5倍(本学期期末开始计算);
B.教研组开展的公开教学教师一次2课时(每组每学期不超过两次),评课教师为0.5课时;教研组开展的活动参加人员每人为1课时;每听课一节为0.5课时(每学期不超过10节)。
C.其他部门临时安排的工作量以部门核定为准。
D.各部门安排的工作以记录为准,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或没有到岗的不能得相应课时。
E.涉及到智慧课堂的学科,授课教师除了应得的课时外,将在完成每学期规定课时后,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对规定课时进行奖励,计入授课教师绩效工资总数。
(六)教学常规管理
教学常规工作以教导处教学检查得分为准,每分折合2 元;工勤人员按满分计算。
(七)教育教学成果奖
依据《张母桥镇中心学校教学成果奖励细则》执行。
六、几种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患特种病和临近退休的老同志本次仍按上年度方案执行;
2、常务副校长享受1个班主任、副校长享受0.8个班主任、教导主任享受0.5个班主任标准津贴;
3、所有参与绩效工资分配的人员必须分摊班主任津贴等公共部分。
注:1、本方案经2023年1月16日考评组会议讨论通过,用于半年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使用,以后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重新完善方案。2、未尽事宜由考核组负责解释。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