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母桥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2 10:48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1. 食堂是由张建军校长直接领导下的营养办全面负责制,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由校长总负责,营养办主任具体全面负责。

2. 健全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

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爱护食堂的一切,食堂的一切都是国家财产,都是为学生服务的。应自觉做到“空手进,空手出”。擅自将食堂食材用具据为己用,违者第一次罚10元,第二次解除劳动关系。

4. 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操作间和备餐间。

5. 食堂餐具用具一律不出借,防止疾病的传染。违者罚5元。禁止学生自带餐具进入食堂。

6. 食堂员工要持证上岗,穿好清洁干净合时的工作服,戴好口罩、发帽,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衣着不整、懒散,不听劝阻罚5

7.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将自己的衣服、背包、茶杯等用品放在餐厅。违者罚2元。

8. 食物要做到生食与熟食分开存放,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

9. 对所有的食具、炊具、盆碗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每天中午、晚餐后各冲洗消毒地面,操作台一次。出现不清洁现象罚款5元。

10. 每天参与洗切的工人,一定要把好洗菜的第一关,及时清除不合格的食材,特别是鱼肉类的等细菌繁殖快的食材,要反复冲洗,必须当面指定清洗第一责任人,出现不清洁现象罚款10元。

11. 冰柜、冰箱,每月停机冲洗消毒一次,消毒柜每天抹洗一次,并经常检查、检修,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此项由厨师长负责。

12. 食堂操作间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每天中餐晚餐后要对下水道打扫冲洗一次,不得发现赃物。留心观察下水道是否通畅。

13. 食堂清洗垃圾送往学校垃圾池,餐厨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盖好盖子,任何人不得将剩菜剩饭带走。违者一次罚款5元。

14. 坚持服务育人,文明礼貌,微笑供餐,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服从教导处,校长室的安排,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发现恶语伤人,谩骂学生,自高自大,不听从安排,不讲究卫生等现象立即辞退。

15. 不准在切菜、洗菜、烧菜、供餐的时候大声说话,不准在食堂内做一切与食堂工作无关的事,如洗衣服,洗塑料袋。不谈与食堂工作无关的话题。(这几天你们几位切菜的从头讲到11点,切菜就慢了。)不经过营养办同意,不得擅自调工,轮休。违者罚款5元。

16. 每天工作前有班前会,听从徐尚银安排。工作结束前食堂负责人应有小结及第二天工作安排。离开食堂必须由徐尚银或胡九英锁好五个门。如果食堂出现因外门未锁而出现的安全问题,第一责任人就是徐尚银。

17. 厨房、餐厅、操作间、清洗间、备餐间每天必打扫干净,。烟罩必须每星期打扫一次,不得油污外溢。确保餐厅、 厨房、 保管室等无蚊蝇、 无灰尘、 无蛛网、无垃圾。 保持玻璃光亮,纱窗关好, 环境整洁,桌椅整齐。并且指定当天当班责任人。出现失职,罚款5元。

18. 明确食堂安全责任。食堂负责人要告知所有员工:秋季易发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与饮食安全问题。食堂工作要明确责任,对切洗、加工、清洗、消毒、留样要责任到人。任何人不得马虎,增强责任意识、卫生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食堂供餐安全。徐尚银要安排好各环节的责任人。如果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罚款20

19. 库房存放有存档总表。仓库物品摆放有平面示意图,存档明细表,有定期盘点登记表。

20. 厨具、用具、清洁用具集中存放,按员工实际使用依次色标摆放,而且表明物品名称和用途。目的是使用方便,防止污染,防止用错。明天要完成。

21. 进入操作区域的物品、拆包调料必须统一或合适的容器存放并标签标注。此项必须在本月19日之前完成。

22. 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及用品应分别存放在专用场所,并用标签注明。厨房的抽烟罩,通风管,排烟管应清洁光亮,无油渍,不粘手.墙面干净。现在有些地板砖墙面污损严重,亟待清洗。

23.食堂各种餐具和盛装食品的盆、 碗要经常洗涮、消毒, 摆放有序, 符合卫生要求。 所有机械、 电器及时保养、 擦拭, 并保持清洁。各个功能室、操作间、上下餐厅的卫生由专人负责,并且责任明确,要求具体。(会后徐尚银明确分工。)

24.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 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操作间、备餐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利用“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对食堂的监管、防止投毒等意外事件发生。违者罚款5

26. 食品原料不直接着地存放。 冷冻食品解冻后, 若有腐败变质的不得加工。 冷冻食材必须当日用完,严禁重复冷冻。徐尚银必须负全责。

 2 7.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备餐间, 防止存放时间过长造成食品腐败变质; 未加工完的食品堆放有序, 上架、 离地、 离墙。

 2 8. 加工结束后将地面、 操作台 及加工用 具彻底清洗干净, 每天定时进行消毒。用紫外线和84消毒。(并保存拍照视频。)

 29. 食品加工处理后的废弃物和垃圾必须当日 清除, 放置于垃圾桶内并加盖。违者罚款5元。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80℃。

 30. 加工青菜时, 必须先将青菜洗净, 用盐水浸泡 30 分钟, 后放入开水捞一下, 再入锅热炒。出现异常情况涉及安全问题清洗者负全责。

31. 食堂食品在烹饪后存放一般不超过 2 个小时, 如超过2 个小时存放的, 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

32. 工作人员 进入配餐间必须着工作装, 戴一次性工作手套和口 罩方能上岗工作。

33. 工作人员 分发饭菜时, 必须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 卫生, 经过清洗、 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营养办随时检查,发现不清洁的餐盘、容器追查使用者的责任。

34.按规操作,严格食品烹饪程序。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每样食材都要进行严格的分拣、清洗、切配、加工。每餐的烹饪用具都要进行严格的高温消毒。每次烹饪食物都要严格煮熟煮透。严禁发霉、变质、过期食品流入食堂。汤的制作一定要按要求就去做,保证卫生安全。增香提味的食材,放入要合时合量。

34.所有员工必须思想纯洁,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不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挑拨离间,做影响集体的事。                                 

35.弘扬道德风尚,增强安全意识,遵守食堂纪律,提高服务水平。我们服务对象是学生,我们操作的食材、用品都是国家的,我们要把每一滴油,每一粒米吃到学生嘴中。关爱学生是我们的根本出发点。爱护食堂的一草一木是我们美好心灵的体现。不得拿走食堂的食材和用具。也不得借与他用。任何人不得将剩菜剩饭带走。不听劝阻,直接离岗。

36.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安排,早晚餐按次序轮流排班,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每个人必须尽职尽责,保证饭菜的质量。

37.参与早晚餐的员工的子女孙子,如要在校就餐,在初中的必须缴费才能就餐,晚餐608元,否则不要在食堂就餐,在小学的必须按学校行事周历表统计就餐次数缴纳餐费。就餐必须在餐厅,不得厨房就餐,他们不得进入操作间。

38注意用电、用水、用油安全。新厨房建成后,用电用水量增加,要细心观察各个设备运转情况。要天天检查电路、水路、油路是否安全。要建立潜在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张母桥镇中心学校

                         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