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母桥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一般由学校组织实施。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一、学校要综合考虑学生年级、学科特点等因素,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可以综合采取趣味游戏、汉字听写、朗读诵读、口语交际、戏剧表演、生活应用等寓考于乐的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其他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实行书面纸笔考试;科学实行书面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道德与法治可采取知识竞赛、主题演讲、讨论、辩论等活动方式进行考核;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学科由学校合理确定方式进行考核。初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书面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行书面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学科由学校合理确定方式进行考核。
二、要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每学期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三、学校考试由学校组织阅卷,不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阅卷,学校间不组织联合阅卷。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提供非本人的成绩数据,不得对班级和学生考试结果进行排名,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考试结果,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不得将原始分数用于分析学情教情外的其他用途。
四、学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张母桥镇中心学校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