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汤池镇汤池幼儿园资助政策实施方案(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25 10:18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县汤池镇汤池幼儿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流程

 

一、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标准

我园严格按照《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舒城县2024年春学期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中内容要求,执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受助幼儿为在我园就读且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我园特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

二、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条件

1.脱贫家庭幼儿、2.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3.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幼儿、5.城乡低保幼儿、6.低保边缘人口、7.特困救助幼儿、8.支出型困难家庭幼儿、9.其他低收入家庭幼儿、10.孤儿学生、11.事实无人抚养幼儿、12.残疾幼儿、13.残疾人子女幼儿,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和资助项目

1.国家资助:每生每学年800元。

2.园内资助:幼儿园按事业收入不小于3%的比例提取资助金,园资助工作评审组根据幼儿不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金额助学补助。

四、困难学生资助审批流程

1.提前告知:(1)幼儿园统一印发给每位家长《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幼儿园公众号和宣传栏宣传;(3)各班级微信群宣传4发放《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

2.家长申请: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幼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提交低保、残疾、孤儿、突发困难原因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通过省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查询”比对人口数据信息,不需证明材料,只需填写《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

3.幼儿园评审:幼儿园资助工作评审组对资助对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按照实际困难情况审核认定资助对象;

4.公示上报:受助名单认定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幼儿园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填写《舒城县20**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

5.打卡发放:国家资助分学期由县教育局通过惠民直达系统统一打卡发放到涉农卡上;园内资助由幼儿园总务部门打入幼儿监护人提供的卡上。

6.建档备案:国家资助及园内资助打卡发放完成后,幼儿园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连同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省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资助标准】舒城县2024年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

编号

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发放形式

备注

1

幼儿园国家资助

经县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公民办幼儿园中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残幼儿、烈士子女、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中的家庭困难幼儿,以及其他突发因素造成家庭困难的幼儿。

800/生·年

分学期由县教育局通过惠民直达系统统一打卡发放到涉农卡上

 

2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寄宿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的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残、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中的家庭困难学生,以及其他突发因素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

小学1000/生·年,初中1250/生·年

分学期由县教育局通过惠民直达系统统一打卡发放到涉农卡上

 

非寄宿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寄宿的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残、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中的家庭困难学生,以及其他突发因素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

小学500/生·年,初中625/生·年

3

普通高中

普高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中的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残、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中的家庭困难学生,以及其他突发因素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

平均2000//年,我县分二档20003000//年,原建档立卡学生执行最高档。

分学期由县教育局统一打卡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上

 

4

普高免学费

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省示范高中1700/生·年,市示范高中1400/生·年,民办高中700/生·年,

直接免除,分学期执行

 

5

中等职业学校

中职国家助学金

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的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残、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中的家庭困难学生,以及其他突发因素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

平均2000//年,我县分二档20003000//年,原建档立卡学生执行最高档。

分学期由县教育局统一打卡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上

 

6

中职免学费

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免除,生均免学费标准2000元。

直接免除,分学期执行

 

备注: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学校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上学期认定资助对象本学期直接享受,本学期新增受资助学生要评议认定;2.休学、辍学和复读学生不享受资助;3.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