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桥镇中心学校规章制度
一、学生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间未经班主任和教导处同意不出校门。
2. 班长负责考勤并认真做记录,每周在班内公布,并向班主任报告情况,期末班主任将学生个人考勤统计登载在学习成绩册上。
3. 凡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记旷课一节(向班主任请假除外)。
(二)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1. 各组成员应积极思考,相互协作,努力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2. 课堂上不许搞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自习、早、中和晚饭期间各小组应保持绝对安静的纪律。课间不许乱打乱闹,每发现一次扣该生2分。
3. 课堂上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顶撞各任课老师,若有者则扣该生5分,并通知家长协调处理(由班长统计)。
(三)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1.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不得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2. 学生应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抄袭他人作业或考试作弊。
3. 学生应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或盗用。
4. 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欺凌和暴力行为。
5. 学生应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6.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在校园网内发布违法违纪信息或进行非法活动。
7. 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不得擅自离校或拒绝参加。
8.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卫生规定和环保要求,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9.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课间纪律,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或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10.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服装规定和仪表要求,保持整洁得体的形象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调课、停课,不得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2. 上课时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讲普通话,不得在课堂上吸烟、喝酒、吃东西、打电话等。
3. 严格遵守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不随意走出教室。
4. 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思考、发言,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关注后进生,不得坐着讲课,不得使用打击性语言,不得任意调换学生座位。
5. 爱护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人身安全。
6. 按时按要求提交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等教学资料。
7. 做好班级管理,定期与家长沟通,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
8. 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活动。
(二)教学常规管理
1. 严格遵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按照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组织教学。
2. 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及时批改作业,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和学习需求。
3. 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 认真组织考试和测评,及时反馈教学情况,帮助学生找出问题并指导解决。
5. 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教师行为规范
1.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
2. 不得接受家长的礼品、礼金、宴请等,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或要求家长提供非必要劳动。
3. 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家长或学生的宴请、礼品、礼金等。
4. 在工作时间内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办公室聊天、玩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 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是经济运作的主要内容,也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加
强财务收支管理是规范增收节支的关键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学校要自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收入在1—3日内足额缴入县非税收入专户,不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的统一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和公费旅游。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量力而行,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取得合法票据。五千元以上的单笔支出须经会议集体研究,重大支出报教代会审议通过。大型维修工程(3万元以上)要向县教育局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4、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报经县教育局批准。
5、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学校确定一名副校长专门负责财务收入、支出审核,所有支出均由校长审批。
四、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计划管理
1. 教师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年度、学期教学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教导处。
2. 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考试安排、课外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3. 教导处要对教师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二)教学常规管理
1. 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安排的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进行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2. 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前准备,不得无教案上课。
3. 上课时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在课堂上吸烟、喝酒、吃东西、接听电话等。
4. 教师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和学习需求,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5. 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和试卷,做好学生成绩登记和分析工作。
6. 教师要积极组织课外活动,关注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发展。
(三)教学质量管理
1. 教师必须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注重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 学校要定期组织考试和测评,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3. 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 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
(四)教学纪律管理
1. 教师必须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停课等。
2. 教师不得在课堂上吸烟、喝酒、吃东西、接听电话等。
3. 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或让学生在教室内自行活动。
4. 教师不得私自接收学生或介绍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等。
五、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组织
1. 考试由学校教导处统一组织,各年级各班级要积极配合。
2. 考试前,教导处要组织人员对考场进行清场,禁止在考场内存放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 考试期间,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正公平。
(二)考试科目与时间
1. 考试科目与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
2.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或学年中期,具体时间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考试安排而定。
(三)考试命题与阅卷
1. 考试命题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进行,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
2. 阅卷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四)考试违纪处理
1. 对于考试违纪行为,如作弊、抄袭、夹带等,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 对于多次违纪或情节严重的考生,要给予警告、记过甚至开除等处分。
3. 对于监考老师失职导致的违纪行为,要追究其责任并进行处理。
(五)考试成绩与反馈
1. 考试成绩等次要及时公布,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2. 对于成绩不理想的学生,要及时进行辅导和帮助,提供改进学习的建议和方法。
3. 对于成绩优异的学生,要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保持优秀的学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