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工作,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算制度
1.每年年初学校应按县财政局、教育局的要求在中心学校统一组织下编报本校财务收支预算。
2.学校编制预算必须从实际出发,量入而出,合理编制确保收支平衡不能编报赤字预算。
3.学校依法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审批制度
1.学校实行由分管财务副校长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签报销制度,即在原始凭证上先由经办人签字并写明用途,再由两名理财小组成员和学校分管财务领导签名发票,方可向中心学校核算点报账。
2.对签字手续不全的开支发票及不合理的开支,报账员不得付款,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3.学校不得以虚列支出向中心学校财务核算点报账,校长对支出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各项费用开支学校应严格按年初预算方案执行,在不突破预算支出数的前提下,安排各项支出,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心学校财务核算点报账。
2.严禁学校乱发乱补。
3.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的管理
(1)对外活动和来客的招待费,学校根据活动规模和人员情况,报经校长同意后,确定出招待标准、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即时签字报账。
(2)其他费用
①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由校工会组织人去看望,
②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丧事,学校应派人参加。
以上两项支出额度要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数额要适量。
四、公用品添置的管理
学校采购一般物资由后勤统一采购,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应办理采购手续,由县采购办集中采购。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期终必须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要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自然损坏除外,照价赔偿。
3.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确需者要经校长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及校长有责任追回。无法追回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六、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应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学校财务的开支情况,有权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
3.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有权列席学校关于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会议。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
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和班子成员,在每学期结束时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处理。每次审计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并公布上墙。
2.离任审计
学校校长离任审计按教育局规定执行,财务人员离任时,应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账务的连续性。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在每学期结束时向全体教职工作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本期收支结果。
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初级中学
2023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