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初级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1-03 09:50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初级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校本研修制度:

1. 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2.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 承担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认真准备, 提前两周写好培训讲稿, 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做好学习笔记。

4. 学校每学年要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 考核情况纳入教师“一评三考” 成绩, 与年度评优、职务聘任、晋级挂钩。

5. 做好校本培训的总结工作,要在每学期末对校本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与反馈, 即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又要提出改进措施。

6. 教师要坚持自学, 每个教师每周都要安排 24 课时的自学时间,开学初制定学期自学计划, 做好自学笔记。

 

学校领导和教师听课制度

1. 学校领导听课要求

第一、领导听课要有计划性、目的性、针对性。

第二、学校领导听课前要有充分准备,掌握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

第三、学校领导和中层领导要按各自工作职责要求的听课节数完成听课任务。

第四、学校领导听课要有记录, 听完课后要及时评课或反馈意见。

第五、学校领导要重视非考试学科, 非考试学科听课节数不得少于总听课节数的四分之一。

2. 教师听课制度

第一、教师应积极参加听课活动, 凡同学科的研究课、公开课、汇报课, 以及学校要求的集体活动听课必须参加,并做好听课笔记,每名教师学期听课不少于 20 节、年组长不得少于 30 节。

第二、同学科、同年级的教师要互相听课。

第三、认真参加评课活动,诚恳提出意见,互相交流提高。

 

学校教研工作制度

1. 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苦练基本功。

2. 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公开课。

3. 学校每学期要开展课堂教学评估一次。

5. 学校要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教师要做好笔记。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 “结对子”---- 在青年教师的培养中实行“导师制” 。

2. “指路子”---- 学校要对青年教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听课,并及时进行点评、反馈和鼓励。

3. “压担子”---- 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要上一次公开课和汇报课。

4. “搭台子” 学校尽可能为青年教师创造更多施展才能的机会 。

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1. 在骨干教师认定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素质, 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的教师确定为骨干教师。

2. 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坚持多规格、多层次、多渠道,研培结合、周期培训的模式。

3. 骨干教师考核,要坚持考核、考查、考评相结合,每年考核一次。

4. 学校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档案。

 

备课检查制度

每学期至少检查三次,每次根据教案质量赋分,教案检查基本要求如下:

1. 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学科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等按所教学科学年度的具体要求齐全。

2. 单元计划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课时安排合理。

3. 课时计划格式正确, 内容、 目的、 重点、 难点、 教具准备、 教学时间各项齐全, 书写认真、规范。

4. 教学过程内容具体, 科学适用, 体现实效性, 教学方法灵活有创新,与同学科、 同学年教案无雷同。

5. 作业布置有具体内容, 板书设计规范。

6. 教学后记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况, 准确记录教学得失。

7. 教案节数足, 提前量适宜。

8. 教案本保管干净、 整洁。

每学期期末将三次检查结果平均核算为教师教案制作的最后得分, 纳入到教师“一评三考”成绩之中。

 

教学评估制度

1. 学校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课堂教学评估标准。

2. 课堂教学检查评估小组在对每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之后,要进行量化打分, 并将成绩和听课意见反馈给讲课教师。

3. 课堂教学检查每学期在全体教师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 具体赋分办法详见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4. 学校要在学期末将教师课堂教学检查的成绩计入教师个人的“一评三考” 考核成绩。

5. 教师课堂教学要遵守课堂教学规范。 提问和练习要求要明确, 讲课语言清晰, 使用普通话, 板书要科学美观, 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6. 教师要积极运用各种现代教学手段, 以加强教学直观性、 趣味性,培养学生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作业布置与辅导制度

1. 坚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原则, 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 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作业。

2. 当天没有教学任务的学科不得留置书面课外作业。

3. 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4.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 初中不得超过 90 分钟。

5. 作业设计应当重视实效性, 在难易程度上应当符合学生实际, 除书面作业外, 应当适当安排口头性、 活动性、 实践性及探究性作业。

6. 对每次作业设计的目的、 内容、 形式和预定效果等进行论证, 未经论证的不得留置给学生。 凡留置给学生的书面作业, 教师均必须提前做。

7. 学生书面作业由任课教师本人及时、 认真批改。

8. 对学习有困难和缺课的学生, 可进行个别辅导。

9. 教师不得利用学生自习时间讲课或集体进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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