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初级中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0 19:34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1.实验课教师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领导、班主任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6.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实践课-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7.责任追究
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
  (1)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
  (2)取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育局同意,年度考核记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