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初级中学组织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做操、集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懂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教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等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研学旅行、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 水库的,没有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名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利,如遇安全事故,需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