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神庙镇中心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一)小学招生
1、招生原则: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2、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若其家长要求入学,学校在班级有余学位的情况下应予接收;严禁接收201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3、招生要求:由中心学校依据我镇适龄儿童人数确定招生计划,保证百分之百入学,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及时调整招生范围,辖区内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规定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未经中心学校批准不得跨片(百神庙片、周公渡片、白马垱片)接收学生。
4、特殊情况招生规定
(1)需在城区入学的按《舒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执行。
(2)需跨乡镇或跨村入学的农村小学招生范围原则上以行政村(可考虑邻村)为单位,少数因交通等原因,需跨镇、跨村入学的,原则上尊重家长意愿,由中心校批准。
(二)初中招生
1、招生原则: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2、根据我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方案规定,拟定我镇2023年初中学段招生片区如下:
白马垱中学初中部:白马垱中学小学部毕业生
百神庙中心校:明德小学、中心小学毕业生
周公渡中学:周公渡中学小学部毕业生
3、招生要求:由中心学校依据我镇适龄儿童人数确定招生
计划,保证百分之百入学,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及时调整招生范围,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规定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4、特殊情况招生规定
(1)需在城区入学的按《舒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执行。
(2)需跨招生片入学的农村初中招生范围原则上按中心校划定的片区进行,少数因交通、家长意愿等原因,需跨片入学的,原则上尊重家长要求,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心校批准。
(3)县外回本县入学的家长凭户口簿向中心校申请,就近安排入学;若是城区户口,向县教育局申请由教育局安排。
(4)县特教学校招生:凡需接受耳聋、脑瘫、智力残疾等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均可到县特教学校报名,年龄不限,免收学费。
二、有关纪律要求
1、各校要严格执行本招生方案,不得跨招生范围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私自接收不足龄、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否则不予审批学籍并予以通报批评。
2、实行责任追究。对出具虚假入学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严禁收取择校费、借读费等相关费用。
3、要均衡分班,不得采取书面考试或面试等其他变相考试办法招生,小学班额不得突破46人,初中班额不得突破50人。
百神庙镇中心学校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