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周公渡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促使财务人员严于律己、忠于职守,维护学校利益,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为学校经济全面好转,为学校稳定、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收支审查。
(1)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财政制度,自觉遵守财政纪律,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及时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学校决定。
(2)坚持一支笔签字,并坚持联审连签后方能报销,否则不予报账。
(3)一万元以上的大额开支:须校务会或教职工大会研究决定,方能开支。
(4)学校所做工程须先招标再施工。
二、严格管理学校经费。
(1)学校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票据必须合法有效,票据上要有经办人签字,并有总务主任核实,票据封面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副校长审核、校长同意方可报销。
(2)严格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出差须经校长批示,方能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不经批示,不予报销。
三、严格购买手续。
(1)购物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局文件精神,政府采购中心有的物品必须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没有的物品,方可在外采购。
(2)严肃采购纪律,不能超标采购,不准以次充好,不准以少报多、拿回扣,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且不与报账。
(3)大件购买实行政府采购。
(4)坚持实物与发票核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