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周公渡中学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工作,深化学校管理体制,完善用人机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校职称评定聘任量化评分细则。
1、实际工龄分:自参加工作以来,每个工龄加3分。
2、学历分:研究生5分,本科(双专科)4分,专科3分。
3、资格分:教师任现职以来从具备较高一级相应技术资格后,每年加1分。
4、出勤加分:出勤率达60%加1分;达70%加2分;出勤率达80%加3分;出勤率达90%及以上加5分。(以上一年度算)
5、岗位分:在现行工作岗上担任校主要负责人3分,班子成员2分,班主任1分,教研组长1分(在教研片任职同等待遇),任现职期间,曾任上述相关职务者加分相应减半(以最高职务计分,不重复累分。以上一年度算)。
6、年度考核分,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一次加0.5分,可以累计加分。
7、教学评估分:任现职以来,在全校期末评估中积分第一者加1分(镇未评估前),在全镇期末评估积分第一者加2分,第二者加1分。在中考评估中所授学科获镇第一名的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
8、综合表彰分:任现职以来,教职工在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评选中获镇、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或表彰的分别1、
3、5、7、10分。(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同年表彰多次的以最高一次级别计分。证书落款必须是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工作中获相关主管部门表彰者按同级省、市、县级分别加3、2、1分(同次同类活动以最高一次计分)。
9、教研技能分: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下
进行的说课、公开(示范)课、教学设计,课题研究、课件制作等教师业务类竞赛中获镇或教研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市级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级一、二、三奖分别加9、8、
7分,国家级不分等次加10分。
担任课题研究小组成员在结题后,(若不评等级奖)主持人按省、市、县级别分别加6、4、2分,成员分别加3、2、1分(从
外地调入本校的证书必须是原件,原单位所开证明无效)。
10、论文分:任现职以来,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论著由教育主管部门评奖,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
市级5、4、3分;省级8、7、6分;国家级10分(同篇论文取最高级别分,不重复计分,论文论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11、指导学生获奖分: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各级各类活动中获县、市、省、国家级奖项(含优秀奖)依次加1、2、3、4分(以活动次数计分,共同指导得集体奖时,每位辅导教师该奖项得分同上),共同指导得个人奖时,每位辅导教师得该奖项的平均分。(指导加分不超过4分,以文件或证书印章为准;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其它征文活动获奖情况依此条执行)。
12、年龄照顾分:①评聘累计分值相同,年龄大者优先。②退休前二年若有岗位优先评聘。③退休当年加25分,退休前一年加20分,退休前两年加15分,退休前三年加10分,退休前四年加5分)
13、业务完成情况:任现职近三年,教师制定的学期计划、备课、作业批改(含作业量与批改次数)学期总结等方面,完成
圆满的每项加2分,在教导处教学检查中缺一项扣2分。(以教
导处教育教学检查记录为准)
14、近一学年病假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事假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达20天者,旷工连续一周或累计超过10天者,本次不得参评。台评聘累计分相同者,未请假者(或请假次数少者)优先,参加评聘人员因个人材料或其它个人因素当年未被评聘者,下一年不得参与评聘,上年度师德考评、年终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下者按相关文件执行。
15、教师岗位技术等级设置依据本细则执行。
16、本细则若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未尽事宜由职评考核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解释。
17、本细则经校教代会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