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桃溪镇中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6-01-30 08:27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并公示财务报表,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及时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

四、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

五、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

六、所有收费必须缴入指定专户,严禁现金坐收坐支、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

七、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八、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大额支出须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九、所有支出付款业务一律实行转账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要求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