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
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为全面推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鼓励先进,促进校风、学风、班风的良性发展,学校学生评奖评优评选活动于每学期末启动,该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评选项目
1.集体项目:先进班集体;
2.个人项目:“五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队)员;
3.单项奖:品德之星、学习之星、运动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为规范学校班级管理,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调动班主任对班级管理的积极性,使我校的校风和班风有一个转变、提升,特制定优秀班集体评选细则。本细则采用积分制,每学期考评一次。
1、评分的内容:
(1)班级成绩总评情况
(2)班级纪律卫生情况
(3)班级集体活动情况
(4)班级学生辍学情况
2、评分细则:
(1)班级成绩总评情况
①.按本班特优生(所有科目总评达、含90%分)数、初三班级舒中绝对数,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3 分、第三名得 2 分、第四名得 1 分。(以平行班个数为第一名得分数,依次递减)
②.按总评名次和由小到大排序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3 分、第三名得 2 分、第四名得 1 分。(以平行班个数为第一名得分数,依次递减)
(2)班级纪律卫生情况
①.班际间违纪或安全事件的班级,量化积分中一次扣除 1 分。
②.以总务处提供每周卫生、爱护公物评比得分为依据,一学期平均得分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3 分、第三名得 2 分、第四名得 1 分。(以平行班个数为第一名得分数,依次递减)
出现有损学校名誉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违纪或安全事件的班级,一票否决。
(3)班级集体活动情况
①.县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的名次依次加分:
第一名得 8 分、第二名得 6 分、第三名得 4 分、第四名得
2 分。
②.校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的名次依次加分:
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3 分、第三名得 2 分、第四名得
1 分。(以平行班个数为第一名得分数,依次递减)
③.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的名次依次加分:
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3 分、第三名得 2 分、第四名得
1 分。(以平行班个数为第一名得分数,依次递减)
④.对学校安排的班会、上交文件材料、组织的活动等工作,不按时完成的,视情况从本学期量化积分考核中每项次扣除 1 分。拒不完成者,取消期考核评先资格。
(4)、班级学生辍学情况
①. 每学期班级一名学生辍学扣 1 分
②. 每学期班级一名学生新增加 0.5 分
3、先进班集体确定办法
(1).校级先进班集体:本学期四项分值累加排序,每年级取第一名,每学期公示并进行校内表彰。
(2).县级先进班集体: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选择,按最近2个学期的考核分数排名,由教务处提名,校长办公会研究,最后审定。
(3).获得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相应获得优秀班主任的称号
注:本规定自2020年9月开始执行。
(二).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在评选年度内以身作则、团结同学、勤奋工作、乐于助人,班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三).“五好”学生
候选人除必须符合“品德之星”和“学习之星”的评选条件,同时须符合其他单项奖中的任何一项的评选条件。
(四).“三好”学生
参选同学符合“五星”单项奖中的任何三项的评选条件。
(五).优秀团(队)员
(1)密切联系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绩良好,在学习中能帮助同学共同提高。
(3)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六).单项奖
(1)品德之星:个人道德品格良好,在自强不息、是非分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学习之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具有钻研精神,并能在学习方面主动关心、帮助其他同学。
(3)文艺之星: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级各类的文艺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运动之星:积极组织或参加体育锻炼,并在各级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为集体争得荣誉。
(5)劳动之星:热心于班级、社会工作或志愿者活动,乐于奉献,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者。
四、评选办法
“五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少先队)员及单项奖由各班班主任、班委,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评选推荐,并将初步推荐名单在各班班级内予以公示二天,无异议后将表格上报教导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