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职称评聘条件、程序及争议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22 20:16 信息来源: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 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

  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职称评聘条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07号)中规定的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中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

  【职称评聘程序】

  第一步,制定职称评审推荐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推荐方案,公布高级、一级指标数(高级多少个,中级多少个)和评选步骤等。
第三步,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上交相关积分材料。
第四步,组织考评小组(推荐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积分。
第五步,公布积分结果并进行公示。
第六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出推荐人选。
第七步,组织推荐人选准备职称评审的相关材料。

  第八步,将职称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到教育局。

  【竞聘细则】

  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职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突出成绩,注重能力,公正、公开、公平、全面考核的原则,为顺利做好我校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特拟定本实施细则:

  一、思想品德、综合考核

  由学校职称评审组综合评议,满分20分(下限18分),个人得分为有效票的平均分。其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班主任工作状况、工作量、备课、作业批改、各种计划制订与执行、服从安排等。

  二、资历、学历

  1、工作时间(工龄):每年计1分(以入伍时间算起);

  2、教学时间(教龄):每年计1分;

  3、任职时间:每年计1分(转岗扣一年计算);

  4、学历:取得中师(中专)学历每年计0.5分;取得专科学历,每年计1分;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每年计1.5分;取得研究生学历每年计2分;以上各项累计计算。

  以上四项均以虚年为准,累计计算。

  说明:任职时间即申报中高职称的以中一任职起始年算起;申报中一职称的以中二(含小一)任职起始年算起;其他系列转入教师系列的,以教师系列任职起始年算起。

  三、教学实绩

  1、教学实绩计算年度:近5年度春学期末测评成绩。(如2019年评审计算年度为: 20142015学年度、20152016学年度、20162017学年度、20172018学年度、20182019学年度)。

  2、教学实绩计算办法:每位教师各学年度所授所有班级取最高名次得分。

  3、计分标准:

  以当年班级数设置:第1名得分为班级数加1分,余下递减1分。4、其他情况:根据学校安排,当年度不授课或所授学科无评比操作,按当年参评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四、教研教改实绩

  1、教学论文:以任职以来在国家各级正式刊物或主管部门评选为依据,每年只计算一个学科最高等次,评分如下:

等次

国家

特等

5

4

3

2.5

0.3

1

4.5

3.5

2.5

1.5

0.3

2

4

3

2

1

0.3

3

3.5

2.5

1.5

0.5

0.3

  说明:国家正式刊物(CN),跨省市报刊(CN)发表教学论文视为市一等奖;同篇论文只计算最高等次,不累计计算(合著论文的第一作者按相应等级计分,第二作者按相应分值的50%计分)。

  2、荣誉称号:任期内获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给予计分,只记录一次最高等级,不累计计分。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地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1分。

  3、年度考核:任期内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计0.8分,累计计算。

  4、竞赛辅导: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竞赛的辅导教师奖,其等级与学生获得的级别与等级同等,只计算近5年内三年中的每年一次最高等次。

  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地市级1分、县级0.5

  5、优质课、教学能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德育精品课等现场参与比赛的评选,任期内每人每年只计算一个最高等次,微课、精彩育人瞬间、乡村信息化大赛(个人赛)等分值按同等次折半计分,累计计算。

  部级6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1分。

  6、支教:有支教经历的每年加1分。

  说明:参评者提供的各种证书、证件由校评审组确认有效方可得分;本细则由学校评审领导组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有修改,需经学校党组织通过后颁布实施。

  五显镇中心学校

  0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职称评聘争议解决】

  1. 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中存在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 0564-8621209转接

  2. 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中存在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05648622383866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