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五显镇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 配 方 案
根据《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舒教[2009]19号)和《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舒教人[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过征集广大教职工意见,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讨论,并经中心校党政联席会议充分研究,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严格执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距离。
二、分配对象:按照舒教人[2009]19号文件规定,绩效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级的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三、核算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发放,春学期从元月1日至6月30日结束,秋学期从7月1日到12月31日结束。
四、项目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计算方法和标准
(一)班主任津贴:
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一并纳入绩效工资中管理,不再分设,班主任津贴平均每人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二)考勤津贴:人均绩效工资的20%单列,作为教职工的考勤津贴。
1、考勤分上午、下午两次考勤,按实际考勤天数计算。
2、旷课扣50元/节。
3、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国家有关法定假规定执行。
期末核算考勤津贴公式:
每次签到津贴=全校考勤津贴总额/全校签到的次数,
个人考勤津贴=每次签到津贴*签到总次数
(三)课时(工作量)津贴:
1、基本绩效工资:每人每学期500元。
2、每节课时绩效工资数额=[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折算课时津贴总额(300元/节)-20%考勤津贴总额-基本数总额]/总课时数。
个人绩效工资=每节课时绩效工资数额*课时数+考勤津贴+基本数±其他
2、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按照课表平均课时折算,参照分配方案执行。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依据县局有关文件执行。
六、几种情况处理办法
1、病、事假一月(含一月)以上者,假期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长年病假按500元/学期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教职工因个人私事请假,学校不负责调课,确需调课的从请假人扣除25元发代课金。
七、严格程序
1、成立考核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考核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教职工工作量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统计和审核等工作由考核组负责。
2、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有学校评审组研究并制定具体方案,经校党组织审核通过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3、公开考核过程和结果。考核过程严格透明,并公示考核结果,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考核档案,自觉接受教职工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附其他情况说明】:
1、面上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缺勤扣除部分(5元/次):
具体人员按工作安排每次评选时确定。
2、其他人员折算课时:
(1)领导组成员课时折算
授课领导组成员根据工作量折算2-4节,具体由评审组每次评审时按工作安排确定。
(2)教研组长课时折算1节。
(3)主要功能室管理员折算课时1节。
(4)学籍管理员、资料员2节。
(5)收发员2节。
(6)九年级班主任加1节班会课时。
此办法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