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舒三初级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考试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省市区“双减”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命题
1、要体现新课程理念,紧扣课程标准,链接中考,凸显重点、考点和热点。
2、依据学情和教学进度,科学定位,合理把握难易程度,其中,较易题约占70%,中等难度题约占20%,较难题约占10%,不能出现过难、过易、过偏的试题。
3、以原创题为主,避免考点重复,不能出现有争议的题目。
4、命题人必须提供详细的评分细则(细化到每个得分点)。
5、命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命题费用的一半:
(1)试卷中有超范围题目。
(2)试卷中有偏题、怪题,总体难度过大或过易,引起较大反响的。
(3)试卷中出现重大失误,如知识性错误、题目无法做答的。
(4)整套试卷原版不动,直接从网上下载的。
(5)一份试卷出现两次以上细节性问题(含两次),如题干不准确、有歧义的;有多字、漏字、错别字的;符号、字母、图表、画线、加点等不规范或遗漏的;图文不一致的;各小题分值有误的;答题卷与试卷不一致,影响答题的。
(6)评分细则不准确、不规范、不严谨的。
二、审题
1、试题命好后,教科室安排审题小组成员进行审核。
2、审题人须认真审核试卷、答题卷和评分细则。
3、审题人应逐题逐句进行审核:题干是否准确,题意是否清晰,如题干不准确、有歧义的;有多字、漏字、错别字的;符号、字母、图表、画线、加点等不规范或遗漏的;图文不一致的;各小题分值有误的;答题卷与试卷不一致,影响答题的。
4、试题审核完毕,审题人须签字确认。
5、审题人对命题中出现的失误没有审出和更正的,扣除审题费用的一半。
三、监考
1、监考既是教师权利,又是教师义务,学校一旦安排监考,监考教师不得无故旷工,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教导处请假。
2、监考教师应在每场考试前10分钟到校,副监考进入考场组织学生对号入座,并强调考试纪律;主监考去试卷房领取试卷。监考教师在考试信号发出5分钟后才进入考场的视为迟到,在监考结束信号发出30分钟前离开考场的视为早退,扣除当场监考费的一半;超过15分钟进入考场的,扣除当场监考费的全部。
3、要求学生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讲台上,桌肚一律朝前。
4、认真监考,不得谈心、看书报、玩手机。
5、监考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中途离岗超过半个小时,则扣除当场监考费的一半。
6、监考教师既要对学生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如果考场纪律混乱或者出现大面积雷同试卷,将通报批评。
7、不得让学生在考试结束30分钟前提前交卷,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该考场监考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8、按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齐试卷,不得漏装、混装。
9、考试结束后关闭所在考场的灯、窗和门。
四、阅卷
1、实行阅卷组长负责制,阅卷组长须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关注阅卷进度,把好阅卷质量关,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阅卷任务。
2、阅卷须严格按评分细则赋分,保证客观公正,杜绝随意性。两人或两人以上共阅一题的,先进行试评,并结合学生答题情况,进一步细化评分细则。
3、语文和英语作文采用双评制,设立一名作文阅卷组长组织试评,制定作文评分细则,分差超过规定分数的,由第三方仲裁。
4、阅卷完成后,每人根据阅卷情况,写出所阅题目的试卷分析,由阅卷组长汇总后,交教导处存档。
5、在阅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阅卷费用的一半:
(1)阅卷出现严重失误,引起学生和家长强烈意见的。
(2)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的。
舒城县舒三初级中学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