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舒三初级中学2025年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0 08:45 信息来源:舒城县舒三初级中学 我要纠错 【字体:  

为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切实搞好学校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根据《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舒教人【2009】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我校2025年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核期限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上半年)

四、绩效计算方法及标准

(一)班主任津贴:

1、中小学部班主任按学校教代会讨论确定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2、班主任工作不力,对学校布置的工作屡次不能及时完成,学校将考虑重新聘用。

(二)考勤津贴:

1、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20%作为考勤津贴,按教职工出勤天数占教职工出勤总天数的比例进分配。

2、家庭或本人有特殊事情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不扣考勤奖。

3、考勤统计员:潘贤生 潘学智 冯运林 张林。

(三)课时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50%作为课时津贴

1、超课时津贴:按周课时计算,超出平均工作量将给予一定奖励津贴。

2、课时津贴中减去超课时津贴,余额作为基本工作量津贴,按完成基本工作量教职工数分配。

3、每位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否则,基本工作量津贴打折计算。

(四)奖励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减去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课时津贴,剩余部分作为奖励津贴。

1、奖励津贴主要奖励:节假日阅卷等工资的发放

2、剩余部分,依照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量数发放。

五、特殊情况说明:

1、教职工出勤每月不足四分之三的,当月不得考勤奖,每学期不足四分之三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事假病假除外)。

2、擅自离岗、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没有完成本期教学任务的教职工,经绩效工资考核组研究打折计算。

本实施办法解释要归舒三中学教绩考核领导组。

舒城县舒三初级中学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