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镇中心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10-17 15:21 信息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临时用户 我要纠错 【字体:  

一、考勤制度。    

(一)坚持签到制度,不允许代签。

(二)各种会议坚持考勤。    

(三)有事必须先请假,未经学校同意不到校视为旷工。   

(四)学校各种活动要坚持考勤。    

(五)请假诊病作病假处理,不假离校视为旷工。    

(六)未按时上课或到会视为迟到,提前下课或离会视为早退。上课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课堂,违者视为旷课处理。

(七)因外出开会、学习或函授离校后,又不出席会议也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    

(八)事假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1分,旷工一天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一月内各类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一次扣5分。教研活动无故缺会一次扣1分。教职工会无故缺会一次扣1分,升旗仪式无故缺一次扣1分,教师无故不坐班一节扣1分。以上所扣分数在年终教师考核中折合扣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九)每学期旷工累计三天(含三天)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给予批评教育外,本学期不予评优,评先或降低年度考核等级。凡旷工累计三天以上者,该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十)每学期考勤结果由学校记入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档案。                    

二、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私事、公差、外出学习、公假、机动假等均应先办理好调课工作(包括岗位工作交接)填单,三天内的各类假,交教导处签字,三天以上,交校长签字同意后(部门负责人一律交校长签字)。未履行有关交接手续或交接工作的未落实或学校未同意自行离校者视为旷工。所有请假必须本人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一律无效。

(二)教师请假诊病视为病假,但需向学校出示医院药费收据发票。教师住院视为允许假不考勤。    

(三)产假:教职工产假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丧假3天。如需到县外的适当增加13天。    

(五)12天内的请假,其课程自行调好报教导处登记,25天由教导处协助调好其课程,一周以上的代课由学校安排。

(六)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之间不得擅自调课。    

三、教师会议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务会、教职工会、教研组长会、班主任会等会议制度。会议的召开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二)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须先请假,值周领导坚持考勤,违纪处理按考勤制度办理。    

(三)开会期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说与会议无关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