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镇中心学校岗位晋升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港镇中心学校本部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六安市人社局核准的《六安市事业单位岗位核准表》上的各级别岗位数,对本单位上一个聘用期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数进行统计,如出现空缺,可从本层级下一级岗位人员中竞争择优聘用。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舒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舒办发【2010】28号)第五条规定执行。根据行业特点和学校实际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具体条件规定如下: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此岗位暂不设)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1)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主动承担教育教学任务。
(3)积极参与教研教改。
(4)指导培养新教师或接受“传帮带”。
(5)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水平。
(6)关爱学生,帮助学生。
(7)主动思考,提高课堂效率。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其中:五级、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八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参照国家和省、市现行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岗位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评审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工作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聘用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等形式,择优聘用。事业单位首次进行聘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学校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本着“先入轨、后规范、再完善”的原则,注意与现行制度的衔接和过渡,不突击聘用人员,不拔高聘用职务。
(三)岗位聘用(晋升)具体办法
1、量化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高一级岗位等级应在核准的岗位等级限额内
实行量化考核,竞聘上岗。量化考核按以下程序依次进行。
(1)同级职称按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任时间排序。
(2)如(1)相同,则依据取得任职资格时间排序。
(3)如(2)相同,则按参加工作时间(年月)排序。
(4)如再相同,则由岗位设置管理评审组民主测评决定。
2、上一聘期中任一年,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脱岗三个月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高一级岗位等级。
3、编制在本单位但不在本单位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高一级岗位等级。
4、提前休息的参与竞聘,若有空岗,且无竞争的情况下,方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若有竞争,则在岗人员优先。
5、教师职务发生系列改变时,由小教换成中教的,晋升时现任职务首聘时间推迟一年计算。
6、工勤人员竞聘岗位比照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办法进行。
六、若有争议问题有岗位晋升评聘小组解释。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