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镇中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19 16:45 信息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临时用户 我要纠错 【字体:  

一、成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永成(校长)

副组长:朱六才(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校务会成员

组员:全体教师

二、安全检查目标及内容

1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校园、校舍安全实行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区由分管领导监督具体责任人完成安全检查工作;

3对人员密集、安全隐患较大的地区形成安全检查常规制度,每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其余责任区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

4发现轻微安全隐患由责任及时处理并上报,经处理仍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督办、整改;重大安全问题,必须及时上报校长,由校长督办解决;

5安全检查记录实行月报制度,责任人按制度要求进行安检工作记录,对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处理措施及结果进行记录,每月将记录表上报监督领导;

6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7学校每月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8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9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