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南港镇沙埂初级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均等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推动学生自治管理,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评价类别
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
(2)有较强的公德意识;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
(3)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师长;
(4)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体育成绩达标。
2、优秀班干部:
(1)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2)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带领班级实施班级自动化管理突出。
(3)作风好,能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密切联系同学,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优秀少先队员:
(1)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高,关心时事政治,热心为集体服务,尊师爱友,乐于助人。在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少先队员守则》等方面均能起模范作用。
(2)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认真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没有不利于组织的言行。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成绩优良,模范遵守纪律,尊敬教师,虚心好学。
(4)自学地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文娱、体育活动,身心健康,卫生习惯良好。
四、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3人/班。2、优秀班干部:1人/班。3、优秀少先队员:2人/班。
五、奖励方式
1.颁发奖状。
2.颁发奖品。
以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舒城县南港镇沙埂初级中学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