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南港镇沙埂初级中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吴辰才
副组长 :刘李、李少俊、姜政
成 员:方杰、顾停栓、张浩、张焕、丁晓、余艳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0564—8140916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类别划分:
学校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学校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分为事故、事件和灾害三大类。
(一)事故: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实验室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恶性群众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四、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3、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4、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门。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8141519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2、 切断有关电源。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教育局和乡政府。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其他安全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报告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和乡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乡政府,重大以上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立即报告乡政府、及县教育局。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善后处理: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2、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七、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