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佛湖镇中心学校规章制度(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等)
万佛湖镇中心学校规章制度《学生管理 》
加强学籍管理,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建立学生档案,严格执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原则。学校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学生德智体和心理等各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义务教育中小学毕业证书。
一: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比赛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学校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由学生竞选和教师确定相结合产生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分宣传、纪律、卫生等部门参与学校日常管理。
四: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客观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的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手册。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后可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学校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根据学校学生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和鼓励。对违反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
六:学校实行走、寄宿双轨制管理,原则上小学生实行走读制,初中生实行走、寄宿双轨制。学生生病或有事确实需要外出,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方可离校;或联系家长,由家长带回。
七: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万佛湖镇中心学校规章制度《教师管理 》
本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
本校依法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重要依据。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教职工须履行聘约,服从分工。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可以不聘或安排其他工作。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应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认真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学校建立教职工档案。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惩、聘任、晋升的依据。
学校对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产生过失的教职工追究其责,予以相应处罚。
万佛湖镇中心学校规章制度《教学管理 》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具备学校特色的校本教材,并逐步形成学校独立的课程体系。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模式。学校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标准制订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做好学期中、学期末的教学总结和质量分析。
2、重视学生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卫生教育,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艺、劳动实践及卫生健康工作的法规、条例。
3、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和周工作安排表的严肃性,任何班级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确需调课,需报教务处批准。
4、学校积极改革评价制度,形成以学论教的评价体系,充分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等手段,通过考试、考察、实践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评价师生工作、学习行为。
5、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汉语言文字为学校教学语言文字。
6、学校根据班级规模设置教研组,实行教研组与年级组并存的组织形式,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
7、依法从教,学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择教材,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学习资料。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业余时间进行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不参与任何社会力量办学谋取私利。
8:以德从教,全体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后进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坚持“人人都是教育工作者”的理念,倡导“师生发展、幸福共享”的价值观,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开展各项关爱学生、研究学生、引领学生的活动。
9:以德育为核心,规范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由“校长室、教导处、班主任”组成的管理网络。教导处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统一安排与指导。班主任协调各科任老师,联系家长,落实各项教育计划。同时,建立以班委会为核心的学生自我管理网络。
10条: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建立心理辅导室,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心理辅导老师,健全心理辅导室的应用制度,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11:遵循青少年成长的规律,实行教育与管理并举,他律与自律结合的原则,努力打造自主教育、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育人模式,组织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的社会实践活动。
12:积极倡导“科研兴校”,营建学习型学校。以校本研修为载体,将科研与学校德育、教学、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与管理行为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万佛湖镇中心学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 》
一、 本校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 本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本校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实物资产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名誉权等无形资产的行为,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学校资产的转让、拍卖、报废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 本校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惩等,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四、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
学校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校依法接受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资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资产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会计室主要职责:
1、中小学校或单位会计人员在总务主任(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总务主任和单位领导负责。
2、按照《会计法》及《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帐户设置,并按月记账、算账、结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
3、按照银行有关制度的规定,正确填制各种收支凭证,按月对“银行存款”账户与县局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核对,保证双方记录准确,余额相等。
4、负责本单位经费计划编制,定额制定,参加经济合同的签定及与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议。
5、严格执行单位财务计划和预算,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要坚决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6、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7、严格按照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做到量入为出,略有节余。对挂账的暂付及收款要及时结清,除特殊情况外,年终不得挂账。
8、学校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内审工作。
9、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定期整理、审核、编制目录、存档备查。
10、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漏会计数据、资料和信息。
11、主动配合上级财务、税务、物价、审计等单位的检查指导,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12、必须按月定时接受学校或单位民主理财小组对原始单据的审核,对有疑义单据要澄清原因,及时说明和纠正,确保无误后方可入账。
13、负责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每学期期末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大型资产出售报废必须经县教育局和财政国资部门批准,其残值收入一律入账,作专用基金管理。
14、负责食堂财务账目管理,账册齐全有效,账目清楚严谨。
15、做好收费的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巡查制度,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义务教育学校除营养餐,代收学生作业本和新华书店教材外,不存在其
中。
万佛湖镇中心学校规章制度《考试管理 》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 , 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若有特殊情况 ,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