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庙初级中学2023年招生计划
庐镇乡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度秋学期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德智体美劳融合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确保2023-2024年度秋学期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规范学区划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
三、组织领导
成立庐镇乡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洪光辉(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盛祥贵(副校长)
吴义山(副校长)
华国美(洪庙初中校长)
成 员:聂 奥(中心校教导主任)
管玉来(花园小学校长)
方国生(沈河小学校长)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中心校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保持相对稳定,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中心校初中部学区:原庐镇乡所辖的8个村和庐镇街道;
洪庙初中学区:原洪庙乡辖区各村和洪庙街道;
中心校小学部学区:庐镇村、二河村和庐镇街道,教学点四年级升五年级学生;黄柏村;
花园小学学区:大桥村、张冲村、柳林村;
教学点(沈河小学)学区:教学点所在村。
3. 依法保障入学权利。辖区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批准。乡政府和县教育局将继续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县教育局将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二)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1.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
2.保障特殊群体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安排随迁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县教育局将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享受与户籍所在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具体录取办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县教育局将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按有关政策,做好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和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等就学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县教育局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在县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中心校辖区各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党组织和学校班子审议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方案同时报县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稳有序。
2.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县教育局将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主动接受教育督导部门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3.严肃追责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辖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将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县教育局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完善违规惩戒措施,中心校把“两一”招生工作纳入副校长、二级机构人员及参与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奖惩。
4.加强宣传解读。学校将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庐镇乡中心学校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