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庙初级中学教师职评公示
【职称评聘条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0】7号)中规定的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中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
【职称评聘程序】
第一步,制定职称评审推荐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推荐方案,公布高级、一级指标数(高级多少个,中级多少个)和评选步骤等。
第三步,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上交相关积分材料。
第四步,组织考评小组(推荐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积分。
第五步,公布积分结果并进行公示。
第六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出推荐人选。
第七步,组织推荐人选准备职称评审的相关材料。
第八步,将职称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到教育局。
【竞聘细则】(上传庐镇乡中心学校职称评聘竞聘方案细则见附件)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申请、学校职称考评组审核。现将我校2023年度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中存在情况和问题。
【结果公示】洪庙初级中学2023年10月申报一级教师名单:王冰、周家梅(女)特此公示。
【职称评聘争议解决】
1. 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中存在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 0564-2780693
2. 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中存在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0564—8622383、866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