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洪庙初级中学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及招生计划
舒城县洪庙初级中学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 号)和《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4〕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舒城县洪庙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顺利完成2024年舒城县洪庙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确保“两一”招生班额不超过省颁标准,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招生政策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学校招生根据县教育局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招生计划。
(三)招生要求
1.学校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六公开”“六不得”。“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六不得”即: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通过考试等形式选拔招生,不得作片面宣传,不得有贿招等不正当行为,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2.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与实验班,各班师资力量要均衡搭配。
3.凡在县内外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名,若隐瞒情况报名,导致学籍系统不能入籍的,后果自负,同时开学后学生将无条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一年级设一个班。
2.招生区域
庐镇乡和平村、安菜村、小街村、林河村、江山村及庐镇乡其他行政村。
3.招生条件
(1)户籍或住籍在庐镇乡的适龄儿童
户籍或住籍在庐镇乡,且在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按照学校招生范围就近入学。户籍、住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按照住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2)随迁人员子女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随迁儿童,根据自身需要可在我校就读。
为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的户籍或住籍在舒的儿童(以下简称“小龄”儿童)应于2025年秋学期入学。若入学意愿非常强烈,可以选择入学。
(二)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
舒城县洪庙初级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一个班级。
2.区域划分
庐镇乡和平村、安菜村、小街村、林河村、江山村及庐镇乡其他行政村。
3.招生条件
(1)2024年舒城县洪庙初级中学小学在籍毕业生。
(2)随迁人员子女
随迁人员子女到舒城县洪庙初级中学初中就读,条件相同。
四、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
初一新生:2024年8月10日-8月11日
小学新生: 2024年8月12日-8月13日
2.报名地点
舒城县洪庙初级中学(洪庙街道)
3.报名材料
小学:家庭户口簿、预防接种证、随迁人口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
初中:家庭户口簿、流动人口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
所有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各报名点所收材料一律不退。
(三)审核
1.信息采集。实行实名制办理,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原件查验后立即退还,复印件交报名处。
2.学校审核。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严格对照规定条件审查把关,审核人员对经办审核的学生信息表签字负责。
(四)公示
及时公示核查结果及“两一”新生名单。将于2024年8月24日-25日公布初一新生名单,8月26日-8月27日公布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单。
五、组织领导
成立舒城县洪庙初级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
六、营造环境
随着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不断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稳步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越来越小,农村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质量等均有大幅度提升,就近入学是最好的选择。请广大家长理解支持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做到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招生良好秩序。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661641(基础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