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石岗中学学校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传染病、卫生防疫)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积极预防在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中魁
成 员:洪 伟 汪宗胜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王胜利 副组长: 尹良放 熊世涛
成员:班主任
(2)后勤保障组:
组长:幸敬敏 副组长:黄 颖 李绍生
成员:各科任老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通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火知识、防火自救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上报中心中学、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发生时要及早进行自救及火场安全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明确自己位置,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不要盲目乱跑、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房间,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 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
(二)食品安全急预案。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班主任要经常利用班会课、结合《安全教育读本》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饮食
1、教育学生不购买、不吃“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霉变食品” 。
2、教育学生不购买、不进食路边摊点上的不洁食物。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中心中学、区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注意用电安全,教育学生不要随意触碰电路、插座等,避免触电事故发生。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中心校、区教育局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五)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七)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液化气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八)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情况。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九)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措施
1、学校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校领导汇报,并及时向110、120、119、122等相关部门联动报案,请求救援。 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有效指挥师生尽快离开现场,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
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卫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0、根据我校实际特拟定本校校园安全处突应急预案,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舒城县石岗中学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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