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柏林乡中心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舒城县柏林乡中心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我园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汇编: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保教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幼儿园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幼儿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教育全园教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意识。幼儿园园长或负责人和幼儿教师都必须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把幼儿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二)制定幼儿安全制度与防范措施
定期对幼儿园舍、设备、环境、教玩具等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门道畅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禁使用危房;教育幼儿不到危险的场所玩耍,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幼儿花名册、家长花名册
做好家园联系及幼儿入园、离园交接工作,严格接送卡使用制度,做到面对面交接。每日做好幼儿点名工作,对缺课的幼儿要马上跟踪、查询,查明缺课原因,并做好记录。同时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四)严格执行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保教责任制度
防止幼儿跌伤、走失、溺水、车祸。特别是强台风、地震、大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做好一切安全保护工作。
(五)经常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烫伤以及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各班要教育幼儿不打架,不互掷砖块、泥沙,不长时间在日光下玩耍。还要对幼儿进行紧急情况处理办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六)要求幼儿教师尽职尽责,做好幼儿安全教育工作
夏季要做好幼儿的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七)做好食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幼儿园必须做好食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严禁使用“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
(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与家长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排除一切隐患,搞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努力提高幼儿保育质量。
(九)切实把好教职工用人关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经检查无任何传染病和无严重心理、生理缺陷者方可进幼儿园工作。进园后,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身体全面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病的立即隔离或调离,经医生证明无任何传染病后,方可恢复工作。同时,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十)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各班幼儿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刻报告园领导并电话通知家长,及时查明原因并在当天内进行家访;对重大事故的经过和处理结果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二、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管理
1.幼儿园需定期对体育器材进行排查,确保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安全隐患。
2.幼儿在体育活动中使用的器材必须经过严格挑选和测试,避免使用不合格或破损的器材。
3.教师在活动前需检查所使用的体育器材,确保器材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二)场地安全要求
1.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体育场地,确保场地安全、开阔、无障碍。
2.场地应选择质地柔软、具有良好的弹性和抗冲击能力的地面材料,以减少意外伤害的风险。
3.教师应确保活动区域清洁整齐,无杂物,及时清理异物和积水。
(三)体育活动监管
1.教师在组织体育活动时,必须时刻关注幼儿的安全,确保幼儿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2.教师应根据幼儿年龄、体能和兴趣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活动内容,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
3.在活动中,教师应向幼儿传授正确的运动技巧和安全常识,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
三、食品安全制度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2.彻底消灭厨房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3.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4.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5.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6.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7.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8.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9.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1.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2.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3.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4.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5.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1.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3.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4.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校车管理安全制度
柏林乡中心幼儿园从开园以来一直无校车接送,故无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校车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特此说明
五、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建立由园长为组长,有关教职工负责人为组员的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校舍管理责任制,层层负责;领导小组在开展校舍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过程中,认真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确保幼儿园内教学用 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学校大门、食堂、宿舍、围墙、 厕所、仓库等各项建筑设施的住用安全。
(一)安全排查
组织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对幼儿园校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
(二)隐患治理
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排危排险,确保幼儿园校舍安全。如出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及时书面报告幼教中心,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立即上报。
(三)校舍维修
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上级部门同意批准。
(四)有关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园内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校舍安全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 我园历来十分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 第一,防范第一”、“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树立“责任重 于泰山”的意识,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认识,严格管理,严密防范。
六、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
2.建立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3.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4.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
5.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6.建立用火、用电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二)防火巡查
1.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2.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周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存档备查,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
3.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疏散设施处应设置统一标识和检查、测试、使用方法的文字或图示说明;
(2)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3)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4)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6)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4.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
(四)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2.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附有使用操作、检查测试说明;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不得影响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备用设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4.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五)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1.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3.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