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店乡中心幼儿园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
1.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
2.幼儿园要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3.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检、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园施行封闭式管理,制定专项的《幼儿园门卫安全防护制度》,督导门卫严格查验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儿园内。幼儿园日常出入采取持安全接送卡出入制度,出现传染病检疫期间,幼儿园采取封园管理,由教师接送幼儿,家长须与教师打电话确认后,教师负责接送幼儿,外来办公人员须登记打电话核实后方可进园并进行来园登记。
4.有效建立有效地建立了警园联防机制。与校公安处建立治安防控体系联络网,做到快速有效处理应急事件发生。
5.保证园(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保证每天定期由专人检修并有详实记录,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1) 活动场地:
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电源插座应放在1.6米以上地方,要有警示标示;幼儿接触到的设施设备应进行软处理,清除房屋、场地不安全因素。对幼儿园的房屋、场地、家具、大型玩具、运动器械等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定期检修大型玩具,张贴玩具安全使用温馨提示标志,发现隐患停止使用;各项活动均要以幼儿为中心,保教人员要密切注视幼儿的各项活动,总务人员应该经常检查大型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组织联系维修。教师组织户外活动时,应事先观察好场地,清楚不安全因素,不得玩忽职守和搞“放羊式”的活动。不准私自带幼儿去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幼儿玩耍时,要有人在旁照顾;经常检查电器、电线是否漏电,室内电器插座应安装在1.6米以上,不允许幼儿进入食堂、库房等地。
(2) 生活用品及玩具:
教师、保育员必须明确掌握班内设施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每月做好班级安全自查表记录工作,并逐一制定防护措施,不允许幼儿佩戴项链、耳环、手镯等。热水瓶、壶、电器、火柴、刀剪等放到幼儿取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烧伤、触电及割伤。不给幼儿体积小、锐利、易破碎、带有毒性质的玩具和物品,以免误塞、误吞,造成伤害。玩具破损后及时修理替换。幼儿午睡之前,检查幼儿的手、口是否有异物,摘下幼儿头上的装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