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树乡中心学校教师评优评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制度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评先选优制度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圆满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前提。
2、限制条件。
(1)有违反《安徽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划》规定的一票否决。
(2)按上级要求基本功应达标而未达标的一票否决。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一票否决。
二、年度考核制度。
1、评优制度。
以学校期末的岗位考评名次、行政考核、学生考核等为依据,由行政会、考评组投票决定。
2、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1)师德差,有违法行为,造成重大影响者;
(2)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后果者;
(3)因渎职造成师生重大安全事故者;
(4)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一票否决。
三、晋升职称制度。
在符合上级关于中高职称所规定的条件下,实行积分办法,以下五个方面积分的总和为教师个人得分,职评名额由高分到低分取。学历积分、工教龄分、年度考核积分、奖励积分、评价积分,计算出总分作为该教师的积分。
四、几个一票否决的规定:
1、任现职以来凡有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一票否决;
2、按要求基本功未达标者一票否决;
3、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课时者一票否决;
4、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一票否决。
四、评优程序
1、确定评优评先的标准和范围
2、 收集评选材料和资料
3、 组织评选委员会和专家评审
4、 公布评选结果和颁发奖励
五、评优结果
本年职称评定工作正在进行中,等上级审核通过后,再公示。
六、争议解决办法
1、同等条件下现任班主任优先。
2、同一本证书、同一篇文章或同一奖项只能选最高的一种加分标准进行加分。
3、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精神有不致之处,以上级规定、精神为准。
4、本制度由校行政负责解释、计算积分;修改权归校教代会,原则上每学年可修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