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我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实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续优酬”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坚持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
(五)坚持“双减”的要求落到实处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能根据岗位目标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下列情形之”者不享受奖励性工 资分配:1.迟到,早退,旷课或请假超过规定天数(三个月)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严重影响到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的: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 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奖励性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1、基本奖,2、 工作量,3. 教学成果奖励,4. 班主任津贴,5. 出勤奖。
五、实施办法
(一)经费来源
上级下按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镇效工资奖助性部分资金总额(特岗教师按文件要求办理)。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项目
1、 基本奖励:凡是在学期工作中能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中评为合格以上档次的老师。
2.全校工作量津贴总量=学校绩效总额一基本奖励—班主任津贴—教学效果津贴一出勤奖。
3、工作量奖励
以上课节次,计算工作量。
(四)班主任津贴
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按照这个标准算出全校班主任岗位津贴总额。
(五)教学成果奖,参考期末综合素质及各种表彰,以证书为准。
(六)考勤扣除
教职工请假按天扣除。
六、处罚
为增强教职工教节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教师队伍建设,进步强化教职工的行为,提升素质,学校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并对以下情形者进行处罚: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以待岗处理,待岗期间不享受课时性津贴。
2、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扣除当月的工作量补贴。
3、师德师风差,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具体视情节严重情况,从扣除当月的工作量补贴到不能享受绩效工资的处理(具体根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会讨论决定并报教育局批准实施)。
本方案随学校发展而不断完善,每个学期均会有不同情况出现,因此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部分细节可视具体情况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