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乡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考核目标
本绩效考核办法旨在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同时为教师提供公平、公正的评估和激励。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标准明确,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教师得到公平的评估。
客观、科学、可操作原则:考核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合理,操作性强。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既有定量的衡量标准,也有定性的评价内容。
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奖惩、晋升等激励机制相关联。
三、考核范围及对象
本绩效考核办法适用于春秋中心学校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教学工作考核:包括教学计划、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考试成绩等方面的考核。标准为:教学计划合理、备课充分、上课认真、作业批改及时、考试成绩合格率达标。
德育工作考核:包括班主任工作、学生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标准为:班主任工作计划合理、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得当、班级管理有序。
教育科研工作考核:包括教科研成果、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方面的考核。标准为:教科研成果丰硕、论文发表数量及质量达标、课题研究有实际成果。
团队协作考核:包括与同事的协作、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考核。标准为:与同事协作良好,团队建设有序。
学生评价及家长反馈考核:考核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以及家长对教师工作的反馈。标准为:学生评价满意度高,家长反馈积极。
五、考核方法及程序
教学工作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由教务处负责实施。定期检查包括定期听课、查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随机抽查包括随机听课、查看备课笔记、抽查作业等。最终形成教学工作考核结果。
德育工作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定期检查包括查看班主任工作计划、学生思想教育记录等;随机抽查包括观察班级管理情况、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等。最终形成德育工作考核结果。
教育科研工作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由教科室负责实施。定期检查包括查看教科研成果统计、论文发表情况等;随机抽查包括查阅课题研究报告、参与课题研究等。最终形成教育科研工作考核结果。
团队协作考核:采用定期评价与随机观察相结合的方法,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定期评价包括对团队协作的表现进行评价;随机观察包括观察教师在团队协作中的表现等。最终形成团队协作考核结果。
学生评价及家长反馈考核:采用问卷调查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法,由教务处和政教处负责实施。问卷调查包括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个别访谈包括与部分学生及家长进行交流了解情况等。最终形成学生评价及家长反馈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根据以上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结果,综合评定每一位教师的绩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良好: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综合评分在80-89分之间;
合格:各项考核指标基本达到标准要求,综合评分在60-79分之间;
不合格:各项考核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含60分)。
春秋乡中心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奖励分配制度改革,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权益,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以有关文件精神为指针,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酬、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奖励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
4、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各类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关系,注重实绩,奖勤罚懒,构建适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机制。
三、考核分配机构
(一)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教研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监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宋叶贵
副组长:钟林、朱守圣、江燕
成 员:黄仰松、徐松林、詹耀华、曹 勇、曹 智、曹劲松、潘跃峰、程 军
潘代怀、陈艾艳、王为东、杨荣斌、方吾德、教职工代表
(二)考核领导小组工作分工及要求
1、校长室负责考核方案的修订、完善,党支部、工会监督考核工作全过程。
2、学校行政领导的考核、教职工工作量的考核由校长室监督执行。校长办公室负责积累保管考核资料。
3、教导处负责考核教研组长、教师教学和班主任工作,负责收集与考核有关的资料。
4、总务处负责考核后勤人员工作,负责收集与考核有关的资料。
5、党支部、工会负责考核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并负责收集与考核相关的资料。
四、分配对象及核算办法
全校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人员,且年度考核合格及合格以上者。按教育局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春学期从1月1日至6月30日结束,秋学期从7月1日到12月31日结束。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构成包括校长津贴、教学成果奖励、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负)、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津贴等。
六、工作表现要求
1、职业道德:①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②忠干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担;③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④工作尽职尽责;⑤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团结精神:①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②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进取;③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④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岗位职责及教学工作:①岗位职责履行情况;②为教育教学服务情况;③为师生服务情况;④个人获奖情况;⑤无失职行为发生;⑥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
七、考核项目及标准
(一)教学成果基金
1、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励是促进我校教学质量位次大幅度提升而制定激励方法。每学期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拿出5%作为教学成果基金,以奖励在教学质量提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具体奖励方法依据《春秋乡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2、教学教研过程管理奖惩办法。
一、 教学检查
1、 备课:按统计基数标准,每缺一次扣5元
2、 作业:按统计基数标准,每缺一次扣5元
二、 计划总结
教学计划、教研组计划、班级工作计划及各项总结:按时交教导处,未按时提交的扣5元
三、 教研活动
1、 教研组会议:按时参加教研组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5元(有特殊情况需向教研组
长履行请假手续)
2、 公开教学:按规定参与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教学,每上一次公开课奖励10
元
3、 集体备课(作业设计):按规定参与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集体备课(作业设计),主
备人(主设计人)一次奖励10元
4、 听课:按规定参与公开教学听课,少听一次扣5元(有特殊情况需向教研组长
履行请假手续)
5、 评课议课:按规定参与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评课议课,无故缺席一次扣5元(有特
殊情况需向教研组长履行请假手续)
6、 课题研究:见教研成课奖励
四、 教研成果
1、 在优质课、一师一优课、精品课等课堂教学大赛获部、省、市、县一、二、三
等奖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00元、8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2、 在信息化技术应用竞赛等信息化竞赛活动中获部、省、市、县一、二、三等奖
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00元、80元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元、40元、30元
3、 在教研教学论文、教学设计等竞赛活动中获部、省、市、县一、二、三等奖分
别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元、40元、30元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30元、20元
4、申报部、省、市、县课题并按要求结题的分别给予200元、100元、80元、60元奖励。
五、其它
1、不上无准备之课,如发现未备课上课现象一次扣5元。
2、课堂教学如发现玩手机、接打手机、跑堂、发表不当言论等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现象,一次扣20元,并报校长室通报处理。
3、正常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发现一次扣30元,并报校长室通报处理。
4、值日校务会成员,值日教师需严格遵守执行校值日相关规定和要求,若因职责履行不当造成教学、安全等事故一次扣30元。
5、班主任工作参照班主任考核奖励细则
(二)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津贴标准:每月1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2、班主任工作评估细则条款:班主任任职基本条件(10分)、开学工作(10分)、班级常规工作(60分)、班级绩效(60分)、纪律安全卫生(60分)、班级公物管理(40分)、组织课外活动(20分)、学额巩固(20分)、板报评分(40分)、期末及学籍管理(20分)。
3、分配方案:按《春秋乡中心学校班主任工作评估细则》每学期进行量化评分。班主任每半年按以下公式获得津贴:
每学期班主任津贴=(班级得分/年级总得分)×5(月)×年级班数×100元/月·班。
(三)考勤津贴(负)
1、在正常考勤时间内,未签到、签退,一次各扣10元;迟签、早签,一次各扣5元;未参加例会或相关会议,一次扣30元;
2、空堂或旷课一节扣40元,旷工一天扣40元;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一月内签到不满应签次数的三分之一,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课时津贴
1、根据岗位设置和课时认定,计算出每人每周工作量(教辅和后勤人员工作量折合成课时)。
2、课时津贴:按每课时12元,每学期实际上课周数计算学期课时津贴。
3、照顾课时:凡在我校年龄满55、56、57、58、59周岁且参加一线教学的教师,每学期照顾课时依次为:2、3、4、5、6课时。
(五)教育教学津贴
教育教学津贴金额来源: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减去校长津贴、教学成果基金、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负)、课时津贴,下剩工资总额加上教学成果基金剩余部分总和为教育教学津贴。教育教学津贴除以总人数为个人所得教育教学津贴。
九、特殊情况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停发工资。
2、解除聘用合同。
3、本学期不承担学校任何工作的(休产假、支教和挂职等情况除外)。
4、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进行有偿补课等。
5、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非因公脱产学习的教职工。
7、年度考核不合格教职工。
8、一学期旷工累计10天的;请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本学期应上班天数三分之一的。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参加绩效考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学期单位对应职务人员的平均值发放:
1、经学校同意,教育局批准借调的。
2、因患大病住院治疗或因公受伤治疗期间,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酌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2、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3、侮辱、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4、造成教育教学事故的。
5、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的。
6、其他情形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扣发的。
十、监督实施与组织纪律
1、本考核及分配方案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教代会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分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由学校组织实施。
2、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全过程的统筹协调,接受教职工监督,处理解决有关质询,考核量化成绩经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算审核后,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经全校公示后,按有关程序上报发放。
3、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好各项考核核算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十一、补充说明
1、其它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本方案随着学校的发展和人员变化等因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作适当的修改补充。
3、本方案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舒城县春秋乡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