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乡中心幼儿园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考核目标
本绩效考核办法旨在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同时为教师提供公平、公正的评估和激励。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标准明确,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教师得到公平的评估。
客观、科学、可操作原则:考核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合理,操作性强。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既有定量的衡量标准,也有定性的评价内容。
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奖惩、晋升等激励机制相关联。
三、考核范围及对象
本绩效考核办法适用于春秋中心学校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教学工作考核:包括教学计划、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考试成绩等方面的考核。标准为:教学计划合理、备课充分、上课认真、作业批改及时、考试成绩合格率达标。
德育工作考核:包括班主任工作、学生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标准为:班主任工作计划合理、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得当、班级管理有序。
教育科研工作考核:包括教科研成果、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方面的考核。标准为:教科研成果丰硕、论文发表数量及质量达标、课题研究有实际成果。
团队协作考核:包括与同事的协作、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考核。标准为:与同事协作良好,团队建设有序。
学生评价及家长反馈考核:考核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以及家长对教师工作的反馈。标准为:学生评价满意度高,家长反馈积极。
五、考核方法及程序
教学工作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由教务处负责实施。定期检查包括定期听课、查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随机抽查包括随机听课、查看备课笔记、抽查作业等。最终形成教学工作考核结果。
德育工作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定期检查包括查看班主任工作计划、学生思想教育记录等;随机抽查包括观察班级管理情况、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等。最终形成德育工作考核结果。
教育科研工作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由教科室负责实施。定期检查包括查看教科研成果统计、论文发表情况等;随机抽查包括查阅课题研究报告、参与课题研究等。最终形成教育科研工作考核结果。
团队协作考核:采用定期评价与随机观察相结合的方法,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定期评价包括对团队协作的表现进行评价;随机观察包括观察教师在团队协作中的表现等。最终形成团队协作考核结果。
学生评价及家长反馈考核:采用问卷调查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法,由教务处和政教处负责实施。问卷调查包括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个别访谈包括与部分学生及家长进行交流了解情况等。最终形成学生评价及家长反馈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根据以上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结果,综合评定每一位教师的绩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良好: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综合评分在80-89分之间;
合格:各项考核指标基本达到标准要求,综合评分在60-79分之间;
不合格:各项考核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含60分)。